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闢謠大齡閃兵「僅罰錢緩刑」 內政部曝涉犯多罪:最重判7年

鏡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5月16日06:04 • 發布於 2025年05月16日06:04 • 鏡新聞
檢警14日擴大搜查帶回閃兵藝人調查。(資料畫面)

男星王大陸找上集團協助逃兵,檢警擴大追查,日前發動搜索約談,訊後威廉、陳零九、陳大天、大根等人依15萬到50萬元交保。由於部分大齡閃兵超過法定服役年齡36歲,已經免回鍋服役,部分媒體報導「閃兵僅罰錢緩刑」,今(16日)內政部嚴正澄清,「提供假證明等此類逃避兵役行為已屬刑事犯罪,依法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

內政部指出,役男造假證明逃避兵役,已涉及多項刑事罪責,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意圖逃避現役徵集,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依《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可達20年。

內政部強調,兵役制度為維繫國家安全與實現公平正義之根基,政府對任何試圖逃避兵役的不法行為,均將依法究辦,涉及人員無論是役男、民眾或醫療人員,依法最重可判7年徒刑,並留下前科紀錄。內政部也再次呼籲,國人務必守法行義,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確保兵役制度的公正性,是全民的責任與義務。

面對閃兵連環爆,內政部也著手審視體制,15日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作全面修正,共193個項目會逐項討論,把規範收得更嚴謹,讓役男沒有空間以不法手段逃兵役。另依《兵役法》規定,役男超過36歲就除役,如果涉逃兵役者超過36歲,就不用再服兵役、也免教召等,但得面臨違法刑責。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妃憲大戰結果出爐!陳亭妃略勝林俊憲 將代表民進黨出戰台南市長

鏡報
02

F-16V失聯逾1週重大進展!空軍取得戰機水下精準定位 深海打撈成關鍵

鏡週刊
03

陳亭妃擊敗林俊憲!霸氣喊:6戰6勝謝龍介

NOWNEWS今日新聞
04

施明德勸留立院「拼台灣獨立」一留25年 柯建銘:本屆做完離開立院

太報
05

「快叫救護車」女中醫師嘶吼急救!在場信眾竟冷眼旁觀 精舍命案庭訊曝光

鏡週刊
06

89歲連戰罹癌+中風!媳婦親揭「最新病況」全說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