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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沒收到房屋稅單?桃市稅務局籲申請補發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6月17日01:06 • 發布於 2021年06月17日01:06
沒收到房屋稅單?桃市稅務局籲申請補發
沒收到房屋稅單?桃市稅務局籲申請補發

房屋稅開徵日期已結束,桃園市稅務局統計,截至6月15日,已納件數89萬2,488件,查定94萬7,088件,約有54,000件未繳納房屋稅稅款。稅務局呼籲沒有接到房屋稅單的民眾,以電話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盡快繳納稅款。(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開徵期間是從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但是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依財政部110年5月7日發布令釋,房屋稅繳納期限准予展延至6月30日,展延繳納期限之適用對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另外,如果受疫情影響,以致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以電話申請或於稅務局官網以網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服務科科長林玉禪說,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稅務局將以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截至110年6月11日止,110年房屋稅申請延期718件、稅額約8,616萬元,分期85件、稅額1,789萬元。

稅務局已經針對桃園市政府110年5月17日公告自5月15日起暫停營業的行業,主動依各行業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或查得資料核定,房屋稅由營業用3%變更為2%,免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共辦理2,651件,減徵稅額743萬元。

如果民眾還沒有收到房屋稅單,稅務局呼籲以電話申請補發,盡快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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