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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外役監門檻拉高!服1/3刑期才能申請 排除殺人暴力犯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16日23:04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6日22:25
員警奮力與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搏鬥,英勇殉職,引發社會對於外役監條例的重視,盼能提高遴選門檻。(記者吳俊鋒攝)
員警奮力與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搏鬥,英勇殉職,引發社會對於外役監條例的重視,盼能提高遴選門檻。(記者吳俊鋒攝)

首次上稿 09-16 23:13更新時間 09-17 06: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落跑期間殺害2名員警,舉國譁然,法務部決定修正「外役監條例」,拉高遴選門檻,改為受刑人服刑須達三分之一才有資格申請;此外,新增殺人犯、暴力犯、10年以上重罪等不得參加遴選的排除規定。

法務部16日開會討論外役監條例修正案,初步規劃受刑人的積極要件須合於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有悛悔實據且一年內符合可提報假釋之刑期;在監表現良好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等三項要件,始得遴選。

消極要件則屬於列舉不得遴選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係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均予以排除。

修正違規移回一般監獄的規定,增列違反外役監安全或秩序、違反返家探視規定等情節重大、受傷或罹病、其他重大事由不宜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等各款情形,均應報准後解送移回其他監獄執行。配合修訂相關辦法:包括「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均配合修正。

法務部指出,前於9月14日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多方瞭解及蒐集各界對相關法規的建議及意見,16日下午再由部長蔡清祥親自召集所屬法制司、檢察司、綜合規劃司、政風小組及矯正機關等進行修法討論,期使相關辦法規範一致,以供明確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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