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車站補習街50年歷史的台大文理補習班,標榜「要上台大 先來台大」,吸引不少學生,不過這一句廣告詞,讓正牌台灣大學聽不下去了,提告侵權,一審結果出爐,補習班必須賠償623萬。
台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負責人從這個官司開始之後,就非常低調,連我總幹事電話都打不通,一個補習班的口碑形象,不是說用別人名字就可以做招生招得好,是自己的努力,一腳步一腳印。」
成為被告一審還敗訴,台大補習班悄悄改名為台大明明,台大校方則發出聲明表示,民國72年開始陸續註冊多項商標,都有得到智慧財產局認證,訴訟對象也不只這一家,到111年8月為止,台大校方針對全台數10家公司行號,包括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等,都提出停止使用商標要求。
律師周武榮:「之前就有一個叫台大數位科技學院就被告過,他(補習班)明明知道說,台大(有)這個商標,就算他們(補習班)之前註冊,未來也會被註銷掉,所以說,他們並不是善意地去使用它(商標)。」
其實以大學校名直接當成補習班招牌,是存在多年的普遍現象,像是新北市就有以政大、師大為名的的補教業者,桃園也有清大文理補習班,其實這樣的命名都有侵權疑慮,就看學校要不要提出告訴。
周武榮:「歷史悠久像清華大學,已經設立1、200年了,都知道說這個商標屬於這個學校的,會讓消費者產生識別上的障礙,或者是混淆情況。」有了台灣大學為保護學校興訟的前例,業者踩在法律灰色地帶,以學校名稱當成招生招牌,未來可能再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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