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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醫收取34萬聘金悔婚挨告 曾允諾「包吃包睡包生」成敗訴鐵證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12月18日06:46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江姓男子與李姓醫師女友論及婚嫁,陸續給付34萬元聘金、喜餅錢,不料,李女拿到錢後藉口推拖也不還錢,遭江男怒告詐欺並求償。李女刑事不起訴,面對求償則辯稱該筆款項為「零用金」,與婚約無關,但法官發現,李女要錢時在LINE提到「可以抵喜餅好嗎」、「這次你幫忙後包吃包睡還有包生如何」,認定李女係以婚約為由向江男取得金錢,判決應返還34萬元給江男。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江姓男子向法官表示,他與擔任醫師的李姓女子認識15年,2020年1月起正式交往並論及婚嫁,合意訂立婚約,同年1月底至6月5日,李女陸續以預支聘金、喜餅錢,以匯款等方式向他收取共34萬元,但李女在6月5日收到最後一筆10萬元聘金後,卻以發生醫療糾紛為由拖延婚事,他向其任職醫院查詢發現並無此事,李女又改口說是院外醫療糾紛。

江男見李女一再虛構事由拖延婚期,已無履行婚約之意,要求她返還34萬聘金遭到拒絕,一氣之下怒告李女詐欺,李女帳戶還因此被設定為警示帳戶。不過,檢察官偵查後對李女處以不起訴處分,江男再議也被駁回,改提民事訴訟主張解除婚約,並訴請李女返還婚約贈與物34萬元聘金。

李女辯稱該34萬元均用於保養品、平板電腦、治裝等費用,為男女交往期間所贈與的生活花費與零用金,與婚約無關,而聘金應為男方親自到女方家中提親時所給付的一次性金額才算數;李女還說,就算2人有婚約,應從2020年6月5日江男支付10萬元聘金起算,在此之前所支付之費用不得依婚約贈與關係請求返還。

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認定2人之間有婚約。資料照片
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認定2人之間有婚約。資料照片

不過,法官勘驗2人於2020年2月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李女要求預支聘金時,一再提及「可以抵喜餅好嗎?我是想當5月的美嬌娘」、「這次你幫忙之後我處理。包吃包睡還有包生如何」、「我爸說可以結婚了」、「聘金喜餅到好250K就好」、「如果可以先處理50K。跪謝。再從聘金扣」等語,堪稱雙方在2月時已有婚約之合意。

法官還認為,李女取得聘金後一再否認雙方有婚約存在,顯見沒有實現婚約的意願,又說該聘金為生活費而已用於生活支出等,已破壞雙方之間的信任基礎,自屬有解除婚約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江男主張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聘金依法有據,一、二審均判李女應給付江男34萬元。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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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7

  • 這底下的留言可以看出一堆台女只想要錢,把自己當成商品在賣,可憐阿
    2022年12月20日13:42
  • 謝再福
    一個女醫 為區區34萬元大費周章也堪奇怪
    2022年12月19日09:29
  • 蘇蘇
    沒有結婚的意願為何要屢次拿對方的錢? 被告也是因為她太貪心了。 不想結婚那就返還婚禮相關費用,很合理。
    2022年12月19日06:15
  • Vanessa
    34萬?!以為是340萬?結婚這點錢是要買什麼??兩個都有問題?
    2022年12月19日02:05
  • 盧萬枝
    34萬連越南仔都娶不到了!認清事實吧
    2022年12月19日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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