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能當國民法官? 素人真心話:斷人生死心忐忑
「我不懂法律,真的可以當國民法官?」全國各法院過去一年多舉辦一一一場次國民法官審理的模擬法庭,多名素人法官都會提出相同的問題,擔心自己不懂法律,模擬案件又是殺警奪槍、噪音擾眠鐵鎚敲死鄰居等重大案件,尤其當坐在法檯上要斷人生死時,心情難免忐忑不安。
台南地院過去有場模擬法庭,以十多年前殺警奪槍案例由國民法官審理,六名國民法官有工程師、化工、科技業、退休廠長及家管,來自各行各業,年紀最大七十歲、最輕則是廿四歲。
七十歲蔡男第一次來法院。他認為,每個人思考不一樣、認知不一樣,由多數人來評斷案件較客觀。尤其,即便被賦予斷人生死大任,更應戒慎恐懼。
國內司法一大民怨是凶殘殺人者「不判死刑」,部分案件即使一審判死刑,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後改判情況一再發生。
據司法院統計,一一一場次模擬法庭沒有一件判死刑,但因原始案例就沒有死刑定讞案件,無從比較國民法官是否會判得比較輕或重。
司法院刑事廳指出,根據參與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體驗問卷,最多人擔心無法客觀地作出妥適判決,而影響他人命運;對此,有賴於各國民法官法庭審判長釋疑,也得注意「權威效應」。
一名劉姓女公務員曾參加台北地方法院舉辦的模擬法庭,參加前搞不清楚國民法官制度,只覺得是政府從國外引進新花樣,腦中想的都是電影或電視劇的法庭場景,曾懷疑適不適合台灣?原本覺得司法距離自己很遠的她認為將來民眾直接參與審判,可近身觀察、了解司法運作,也許還有批評,但會較有所本,比較接近真實。
國民法官法規定要判有罪,須有六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換句話說,即使六名法官一致認為被告有罪,但若職業法官都持不同意見就只能判無罪;刑度輕重,要有五票以上的同意票,同樣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都要有同意票,死刑的同意票更要有六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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