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不滿女友想分手!高雄男虐9月大女嬰 倒吊害癲癇判囚9年6月

TVBS

更新於 02月10日05:22 • 發布於 02月10日05:07 • 潘千詩
高雄前年一名9個月大女嬰遭母親同居男友凌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前年一名9個月大女嬰遭母親同居男友凌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9個月大女嬰,前年遭母親同居男友王男多次凌虐,致左側腦出血、腦水腫,經急救後仍有右側肢體偏癱及癲癇等重大傷害,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判處王男9年6月,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王男撤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王男、沈女自2023年3、4月起同居。6月間,沈女從前夫家中接回當時年僅9個月大的女兒同住。期間,沈女萌生與前夫復合之意,遂於同年6月24日凌晨與王男商談分手,還說想要拿掉兩人的胎兒。王男心生怨懟,竟於24日傍晚6時許至27日傍晚5時許,假借帶女嬰外出買飯,製造獨處機會,連3天在電梯內施虐。

王男先是劇烈搖晃女嬰頭頸部、倒吊其身體,再翻轉至與地面平行,又以徒手、奶嘴毆打女嬰頭部、臉部及身體各處,或用頭槌、下巴磨蹭,以手指塞嘴、拉扯頭髮,造成女嬰臉部、四肢多處瘀傷。27日傍晚,女嬰嘔吐且意識不清,被緊急送往高醫急救後保住一命,但右側肢體仍有偏癱及癲癇等腦傷後遺症。

儘管王男否認犯行,但歷審認為,王男不到72小時19次攻擊女嬰,違反人道,女嬰至今只能跛行,不時抽搐、暈倒,起初還刻意提供不實資訊給檢警,嫁禍沈姓女友,誤導偵辦,難認有悔悟之心。

偵辦過程中,王男再涉販毒未遂案,足認素行不佳,視法律為無物,且未與女嬰父母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一審判處9年6月;王男、檢方均上訴,二審認為,一審量刑無違誤,駁回上訴。案件上訴第三審期間,因王男撤回上訴,全案定讞。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延伸閱讀:

用路人注意!2/11這交通規定「加強執法」 違者秒噴6000

過這些路口小心!台中10大科技執法熱區曝 冠軍猛開8千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