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坑客】賣產品還是賣課程?美容推銷公司多次爆糾紛
**有投訴人向本刊透露,坊間有美容公司推銷產品課程,事後卻未履約,還將債權轉移融資公司,申請法院民事裁定強制要求她給付數萬元,感到相當無助。本刊也在網路上找到多起該公司類似的消費糾紛,有人簽訂3萬多元的合約,事後居然變成要付款10萬元;還有網友表示,發現情況不對要求解約,對方卻用「產品已拆封」為由,反要求給付4萬多元,根本是「凹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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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調查,網路上有不少網友與倍儷蔻公司有消費糾紛,大部分都是被話術引導簽下價值數萬元的合約,甚至還有人為此辦理數十萬元貸款,有人因此找上議員出面協調,多番協調後仍認賠收場。
律師王琇慧指出,坊間常見的美容業者招攬客戶方式,是以問卷調查或體驗券誘使消費者到店消費,再趁機推銷商品,但這種手法很容易產生消費糾紛。依據衛福部《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可以任意中止瘦身美容服務契約,業者扣除手續費後,應將剩餘費用退還消費者。
不過有部分業者將美容商品刻意包裝成瘦身美容課程來銷售,令消費者誤以為購買的是「美容課程」,但實際上是購買「美容商品」並贈送「美容服務」。如果事後要解約,業者便會以美容服務是免費贈送為由,拒絕消費者解約退費的要求,藉此規避衛福部的規定。
而雖消保法有規定「訪問交易」可於7日內解約,但業者常會以商品已拆封為由,要求消費者買下已拆封的高單價商品。王律師提醒,如遇此類消費糾紛,民眾可透過消保官來協商,或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但若業者在商品或廣告內容中,有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表示,構成公平交易法上不公平競爭之虞,公平會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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