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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還我房子」惡房客欠租不走 警強制驅離

TVBS

更新於 2019年05月31日13:00 • 發布於 2019年05月31日13:00 • 趙國涵,簡育琦 吳居諴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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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房東夫妻,兩年前花190萬買下位在淡江大學旁的套房,原本想靠收租增加收入,沒想到第一次租屋,就遇到惡房客,多次寄存證信函,對方都不理會,甚至關在房裡,拒絕房東進入,忍了一年多,終於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才合法拿回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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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警方上門,女房客歇斯底里不斷飆罵,最後雙手被束帶捆綁,警方連拖帶拉,好不容易才將她帶離社區,她就是被指控欠租又破壞房屋的盧姓房客,房東忍受一年半,聲請強制執行,終於拿回自己的房子。

房東翁先生:「畢竟辛苦買下的房子,房客也要好好愛惜,把臉盆砸破,環境不保持好,又斷水斷電,又在陽台上廁所,覺得滿糟糕的。」

盧姓女子兩年前急著簽約連夜搬家,住了兩個月後開始積欠房租,甚至偷鄰居鞋子,破壞社區公物,成了住戶眼中的頭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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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晚上會搥牆,廢棄物亂丟,東西亂丟,人家受不了,拿她沒辦法,房東行法律途徑啊。」

53歲的盧姓房客沒有固定工作,30日一早被警方驅離後,又跑到對面淡江大學,打破教室玻璃洩憤,房東說房客母親曾出面,幫忙繳納房租,對女兒的脫序行徑也無可奈何。

房東翁先生:「覺得養女兒四十幾年了,沒辦法再養,媽媽也是重殘人士,只能幫她最後一次,說女兒之後怎麼樣也無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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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客欠租,房東通常先以口頭催繳方式,若對方仍未償還就可寄發存證信函,扣掉押金後,房客欠租達兩個月以上,房東才能請求收回房屋。

律師張軒豪:「翁先生兩年前花了190萬,買下靠近淡江大學的套房,原以為能靠收租增加收入,沒想到卻遇上惡房客,花了一年多把人趕走,才終於結束這場租屋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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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廖椿立(世鴻)
    結果法律是保護惡房客!還保護了一年半!
    2019年05月31日13:55
  • 阿榛師🍜🍜🍜🍜
    世上有惡房東,也有壞房客!反正不是自己買的房子,所以就管他的?自私的心態!我家也是租房子,我們就不會這樣!🙄🤔
    2019年05月31日13:48
  • YY Lee
    法律的訂定不能偏頗,法律規範應該要合理地保護「雙方」,不能只保護一方。以避免有些人辛苦存錢購一屋,只想靠微薄房租自己養老,不拖累小孩,卻有被欠租、佔屋不搬、又破壞房子,這些也該在房屋租約中合法規範清楚才對。以免還要上法院既費時又勞民傷財。若房東是老人家也沒體力精神跑法院。
    2019年05月31日15:29
  • 少賺快兩年的房租…… 投資賠慘!
    2019年05月31日13:26
  • 簡銘宏
    消茶某!
    2019年05月31日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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