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憶股106年減資換發新股4/10起上市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312)弘憶股-本公司106年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相關事宜公告
壹、依據:
本公司於106年9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幣 294,984,340元,銷除股份29,498,434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42435號函核准在案,復經經濟部107年03月16日經授商字第1070102670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01月02日臺證上一字第1060024683號函核准辦理減資換發作業,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07年04月10日起上市買賣。
貳、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128,500,7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85,007,990元。
(2)換發比率:原普通股每壹仟股換發新股770.44163股(即每仟股銷除229.55837股)。
(3)減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換發新股票99,002,36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990,023,650元。
(4)新股票上市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7年04月10日。
(5)新股票之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6)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股票換發處所: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通知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俟新股發放日(107年04月10日)後,持現股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伍、特此公告。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