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等12人被訴個資偽文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06月19日07:27 • 宜蘭新聞網

記者翁正杉/整理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涉嫌在罷免立委陳俊宇提案階段,以偽造黨員個資方式填寫提議人名冊,宜蘭地檢署近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與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包括主委林明昌等12名黨部幹部與黨工。

遭起訴人員與職稱: 檢方指出,起訴的12人包含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書記長俞○傑、總幹事陳○豐等高層,並涵蓋鄉鎮黨部主任、退伍軍人委員會各區主任等地方幹部。

涉案人士層級橫跨整個縣黨部組織,顯示本案為有計畫、有分工的集體行動。

犯案過程與動機: 據起訴書指出,主委林明昌於114年1月22日主持會議時,指示黨工「抄寫黨員名冊製作罷免提議書」,因國民黨中央要求於春節後繳交立委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卻未能實際擺攤募簽,遂採取內部資料「造冊」。

檢方指出,資料來源由陳○豐登入黨中央系統下載4,000筆黨員資料,並於1月23、24日在宜蘭縣黨部會議室內,由11名黨工抄寫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資,並偽造簽名。

偽造後的名冊由林○昌同意發放每人1,000至1,500元報酬,費用來自其認捐之黨部零用金。

偽造文件之流向與使用: 抄寫完成的4,000份提議書中,約1,106份被實際送交中選會,與約3,100份實際募得名冊合併,於114年2月19日送件,以避開隔日生效、門檻提高的新選罷法條文。

餘下偽造名冊則由汪○均依指示銷毀。

領銜人「名義借用」卻未被起訴: 其中使用李○玲與官○德的私章遞件,檢方認為兩人僅提供名義協助,並未參與抄寫偽造過程,且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知情,故依法處分不起訴。

法律觀點與後續影響: 由於案涉及個資法與刑法偽造文書雙重罪嫌,不僅暴露政黨內部使用個資的漏洞,也對選罷制度公信力形成挑戰。

檢方強調,全案動機為完成罷免提案數量,不法蒐集與偽造行為已明確違法,須依法究辦。

★立即關注《宜蘭新聞網》Line官網!宜蘭在地新聞訊息不漏接!★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等12人被訴個資偽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車遭人丟煙霧彈1命危! 蔣萬安:指示警消盡速釐清案情、逮捕嫌犯

台視
02

直擊/台北車站M8出口遭丟煙霧彈 1民眾昏倒緊急CPR

鏡報
03

憲法法庭內鬨?人數不足仍判違憲惹議 3名大法官不同意見曝光

鏡報
04

連戰二媳婦突喊「奉勸別把嫁豪門當目標」:為錢結婚很多過不好

三立新聞網
05

快訊/台北車站M7出口遭丟煙霧彈!北捷:煙霧已消散、列車恢復正常停靠

三立新聞網
06

長榮空服病逝2個月 父控公司說謊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