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吳姓男藥腳命案,涉案林姓男藥頭曾於2019年因販售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案,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年9月間被駁回,林尚未到案執行,2天前林涉嫌殺死吳後棄屍防風林投案。
判決說,56歲林姓男藥頭被控於2019年起,在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5段北安橋下,以每包1千元的代價,販售毒品海洛因給吳姓男子等人。但林否認有販賣第一級毒品,供稱他和吳等人合資去向上游購買毒品,並不是販賣。
但法官根據吳等人證詞,及警方蒐證監控日誌、認為吳等人在北安橋下,自林取得海洛因,並交付相應價金等情,認為林供詞是辯解之詞,不採信他的供詞,2019年10月判處有期徒刑16年。林不服多次提起上訴,今年9月28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仍判處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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