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黃呂錦茹是否收押 法院下午一點給答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雙罷吳」涉幽靈連署案,認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有重嫌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院認為罪嫌不足當庭釋放,北檢不服再蒐集黃呂錦茹的犯罪事證後終於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依照卷內事證認為黃呂錦如確實有相當程度參與,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更裁,北院今日上午再開羈押庭,法院開庭2個小時後結束,預計下午1點做出裁定。
北院訂上午10點開庭,黃呂錦茹在支持者陪同下,於9點56分抵達,記者見到她問了一堆問題「有信心嗎?」、「會不會擔心被羈押?」、「有信心無保請回嗎?」,甚至還有人問她「有沒有做壞事?」、「有跟老公說什麼嗎?」,黃呂錦茹面對這些問題完全不搭理,直接上二樓法庭。
北院指出,關於黃呂錦茹的部分,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以佐證黃呂錦茹曾經手提議人名冊,不能只因為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
北院也認定,根據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資料,也無法認定黃呂錦茹與同案被告姚富文、初文卿有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黃呂錦茹的犯罪嫌疑不足,因此諭知駁回檢方聲押,命其當庭釋放。
北檢就黃呂錦茹的部分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以黃呂錦茹罪嫌不足,而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但依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的供證,以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卻呈現黃呂錦茹有相當程度的參與,因此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台北市議員劉耀仁告發罷雙吳出現偽造連署書的弊案,向中央選舉委員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雙吳罷免案提議人資料,發現確實有為數不少的連署書,連署人早已往生,還有許多連署書,從外觀檢視,發現填寫資料的筆跡幾乎一模一樣,連筆墨的顏色也都一模一樣,看起來就像是有人拿著資料在抄襲。
當檢調在4月14日發動第一波偵蒐行動,並傳喚「罷吳四騎士」等相關證人、被告到案,據悉,有人直接點名就是黨部指使他們這麼做,他們只是聽命行事。
據了解,為了鞏固事證,檢調已將有問題的連署書,交由專業機關進行筆跡鑑定,由於問題燒向台北市黨部,檢調也重新布局,並於4月17日發動第二波的偵蒐行動,同時以被告身分傳喚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4名黨工到案,並將4人全聲押禁見。
08:07 出版
10:15 更新(黃呂錦茹抵達北院)
12:12 更新(北院預計下午一點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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