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重提40年前涉偽造舊案 李進勇怒嗆:無助掩飾你們組織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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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檢調持續偵辦罷免幽靈連署案,國民黨立委、組發會主委許宇甄今(7日)質詢重提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於1985年時任法官期間涉偽造文書案,李進勇答詢說,許宇甄毫無理由拿40幾年前的舊案質疑,並怒嗆「你提起這個案子,無助於掩飾你們組織性的犯罪」,雙方激烈交鋒。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許宇甄質詢質疑,過去包括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與總統副總統連署都是在投票結束後告發,這次卻罕見在罷免第一階段就針對疑似偽造文書提出告發,再次看到中選會不公正狀況。
李進勇答詢說,中選會自2月3日開始收案,從2月初開始就有民間檢舉案件到檢調機關,檢調機關從2月到3月間,14度發函要中選會提供資料,所以情況不一樣,早一點告發也有利於證據保存與蒐集。
許宇甄回應,連署無法決定結果,最後由人民投票才能決定是否罷免成功,既然選務機關都已經挑出錯誤、死亡提議連署書,是否還有足生損害他人與公眾的機會。李說,偽造、盜刻印章是被選務機關認定,經認定就代表有犯罪嫌疑,依「刑事訴訟法」241條就要告發,至於告發後構成要件該不該當,是司法機關的事。
另外,許宇甄指出,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李進勇,曾要書記官造假筆錄、倒填日期,並詢問當年造假筆錄的動機為何?李進勇回應,第一,這是40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第二,該案沒有抄名冊、死亡連署、也沒有盜刻印章,跟現在辦案完全不一樣。
許宇甄說,當年判決書提到,被告李進勇等人,行為雖具偽造之事,無罪理由是因為未生實質損害,所以獲判無罪,但並非沒有這件事。她詢問,當時檢調是否清晨有他家大搜索嗎?被帶回偵訊一天一夜嗎?檢察官是否聲請羈押?
李進勇表示,「我不知道委員舊案重提,到底要掩飾什麼?掩飾司法機關在辦你的偽造案件嗎?」他強調,自己的案件不足以掩飾鋪天蓋地的、組織性、系統性的犯罪行為,「我沒有抄名冊,也沒有偽造簽名、沒有盜刻印章,所以你提這個案子無助於來澄清你們組織性的犯罪」。
許宇甄說,李進勇不要惱羞成怒,這是依法行政與比例原則的問題,明年選舉已經要用排黑條款,且溯及既往,李進勇不能自己一套標準別人一套標準,否則排黑條款就不該溯及既往。
李進勇強調,許宇甄身為一個立委,怎麼會拿這種40年前、毫無理由的舊案提出質疑,「你提起這個案子無助於掩飾你們的組織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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