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陳吉仲敗訴!國民黨凌濤3人轟「抄襲慣犯」挨告 二審逆轉無罪定讞

太報

更新於 2024年10月17日03:19 • 發布於 2024年10月17日03:18 • 侯柏青
凌濤、張斯綱和楊智伃(由左至右)遭陳吉仲自訴妨害名譽。侯柏青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發言人楊智伃,前年開記者會指控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研究報告涉抄襲,遭陳吉仲提告誹謗,一審台北地院判凌濤拘役55天、張斯綱及楊智伃各拘役50天,法官還在判決強調,「希冀其爾後能記取教訓」。但上訴後大逆轉,高院今天改判3人無罪,全案定讞。

檢方查出,去年9月29日,凌濤等3人開記者會表示,陳吉仲過去擔任科技部研究計畫主持人時曾提出兩份報告涉嫌「嚴重抄襲」。陳吉仲認為,兩份報告裡的變項不同,只是模型算式有「引註、引用」,根本不存在任何「抄襲」或「自我抄襲」問題,向法院自訴3人誹謗。

張斯綱等人主張,用全球學倫標準 Turnitin軟體查詢後,顯示陳吉仲的報告是「巨量」且「直接」抄襲。

不過,北院認定,陳吉仲在記者會前夕在臉書有張貼回應,當時列出參考文獻,且表明引用時均依照學術標準及慣例,而且,陳吉仲的研究報告和期刊文章,兩者研究主題不同。

北院也認為,凌濤、張斯綱和楊智伃僅「自行比對」,並沒有進一步查證確認是否有重複發表等「自我抄襲」狀況,也沒有調查若有「引註」是否仍構成抄襲,更未查證同領域的學者或專業人士,就以國民黨名義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吉仲「自我抄襲」、「抄襲慣犯」、「一稿兩用」、「一魚兩吃」等。

北院認為,3人用簡報在無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的情形下,就以簡報方式進行傳述,凌濤後續還透過臉書和YT頻道放送相關言論,未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有散布於眾的不法意圖。北院審酌3人當時擔任市議員和副發言人,有社會歷練和查證管道,卻未經查證,就輕率發言貶損陳吉仲名譽,構成妨害名譽。

不過,3人上訴後出現大逆轉,高院今天上午改判3人無罪,全案定讞。高院尚未提供判決理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惡.魔鏡/「蓋住臉,鬼就找不到我」警界高層女遭消防土塞口窒息亡 真相震驚社會:兇手才11歲

鏡報
02

嘉義市大雅路透天厝惡火 屋主兒子媳婦、5歲孫女搶救不治

自由電子報
03

反擊了!李貞秀保立委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

太報
04

快訊/嘉義大雅路透天厝晚間大火!受困1家3口送醫均不治

三立新聞網
05

大甲媽遶境彰化大亂鬥 3警察遭打傷!施暴男收押禁見

太報
06

大甲媽遶境全武行!男襲警打斷鼻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6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