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栃木受虐女子殺父事件】律師父子接力辯護,拯救她剩下的人生

疑案辦

更新於 2024年08月30日00:33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9日12:00 • 米孜諾

1973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註一)庭長宣讀判決:「……刑法第200條『殺害尊親屬罪』之法定刑,限定為死刑、無期徒刑兩種,遠遠超出該立法目的之必要限度。與刑法第199條『殺人罪』的法定刑相比,明顯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此乃違反憲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應認定其為無效。」

做為被告辯護人,在庭上等待判決結果的大貫正一,一直用右手壓著左邊胸前口袋。那裡放著兩年前過世的,大貫大八的遺像。「老爸,你聽到了嗎?我們贏了!」

這個撼動日本憲法的故事,要從一袋馬鈴薯開始說起。

從馬鈴薯開始的長期抗戰

1968年10月上旬,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背著一個又大又沉的後背包,造訪大貫大八設於栃木縣宇都宮市的律師事務所。

她的後背包裡,裝滿了自家栽種的馬鈴薯。「不好意思,沒辦法準備什麼像樣的禮物,請把這些當作見面禮。」

大貫父子親切地接待了她,並詢問她想要委託的案件及大致情形。但他們沒想到的是,「聽完這位母親的話,老爸和我都忍不住流下淚來」,大貫正一晚年受訪時表示,大貫大八就在那時,立即決定接下這個案件。

「那,委託費……。」

「請別擔心,我們已經確實收到一袋美味的馬鈴薯了。」

她的委託,是希望律師能夠為殺死丈夫的女兒辯護。案件於同月5日發生在栃木縣矢板市,當地報紙以「父女口角燃起殺機」或「戀愛話題引發的殺人事件」之類的聳動標題來報導此案。大貫大八也有看到報導,但聽完那位母親的說法,他了解到這個事件的內容,不只是媒體報導的那樣。

化身成惡魔的父親

與大貫大八初次見面時,尚在警局接受偵訊的鍵山昌子(化名,詳見註二)於1939年出生在栃木縣的農村,雖是家中次女,但由於長姐早夭,她實質擔負著長女的責任。

在二戰結束八年後的1953年,父母帶著昌子和她的六個弟妹,移居宇都宮市。也就在同一年,昌子剛滿14歲的那個夜裡,她的父親敏雄摸進了她的被窩。她因恐懼而絲毫不敢作聲,敏雄竟還在她耳邊說:「叫啊,就算跟你媽打小報告,我也不怕。」

之後敏雄也多次侵犯昌子,起初一週一次,後來三天一次,有時甚至連續兩晚都會侵犯她。這樣的生活持續了整整一年,無法忍受的昌子,終於向母親結子告發此事「有時,爸爸會到房間來,對我做奇怪的事……」結子自是勃然大怒。等到敏雄一回來,她劈頭就罵:「你對昌子做了什麼?她是你的親女兒啊!」敏雄卻一把抄起旁邊流理台上的菜刀,刀尖指向結子,「再囉囉嗦嗦的,就殺了你!」

自此,敏雄的惡行變本加厲,就這樣又過了一年。感到無力保護昌子,自己也受到生命威脅的母親結子,帶著幼小的孩子們,逃到位於北海道的哥哥家,留下16歲的昌子,15歲的壽美子和這年正要上小學的由理子。害怕兩個妹妹也遭到父親侵犯的昌子,認命地擔起近似妻子與母親的角色,照顧妹妹、打理家事,並且滿足父親的慾望。

昌子的職場戀愛

1964年,昌子終於熬到兩個妹妹都國中畢業,並找到外縣市的工作而離家。

在這段期間,他們一度搬回鄉下老家,後又搬到矢板市。昌子在一家人租住的市營住宅,陸續誕下五個孩子。這些孩子,同時也是她的弟妹。不過,老四和老五出生沒多久即夭折,只有三個女孩平安長大。

要照顧這麼多孩子,家庭收入卻不甚穩定。敏雄在該市的一個苗圃工作,但三天打漁兩天曬網,而且開始酗酒。因此,在妹妹們離家之後,昌子為了貼補家計,找了當地一個小印刷廠的工作。

1967年春天,剛完成20歲成年禮的坂井進入印刷廠工作,成為昌子的同事。這個年輕男孩很快就注意到昌子,並對她抱持著好感。

也難怪,因為任何人對昌子的印象都極好。案發後,當地的人提到她大多是這樣說的:「性格好、落落大方,真沒想到她過去都處在這麼悲慘的生活中。」

大貫正一對她的印象也是如此,「經歷那麼悲慘的遭遇,卻完全沒有陰暗、負面的感覺,說話非常乾脆、率直。另外,還具有超群的記憶力,是一名聰慧的女性。」

不過,孩子夭折後又曾經五度流產,在醫生建議下進行了節育手術的昌子,雖然注意到坂井的情意,卻遲遲不敢接近對方。最終,還是對方的誠意打動了她。

「我年紀比你大,而且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這樣也沒有關係嗎?」

「沒有關係的,我只想跟昌子在一起。如果你願意嫁給我,我會努力說服父母的。」

1968年夏天,兩人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我勒死了我爸爸」

同年9月下旬,了解到坂井確實在努力說服父母的昌子,也下定決心要離開這個家。她開誠布公的向敏雄提出這個請求,但這個做法卻引起敏雄大怒。「我現在就去他家把話說清楚,然後殺了他!」她只得百般安撫,發誓她哪裡也不會去。

隔天她告訴坂井談話破裂一事,兩人相約私奔,卻在矢板站被敏雄發現。之後,坂井得知鍵山家的複雜情形,昌子也被敏雄強迫辭去印刷廠的工作,兩人再也沒有聯絡。

但昌子沒放棄逃跑,她趁著敏雄去苗圃工作,孩子們也都去上學的時候,到附近雜貨店向老闆娘借了衣服,換上衣服準備去外公家求助。卻再度被敏雄發現,抓回家中,身上的錢也全都被拿走,被軟禁在家裡。敏雄不顧苗圃的工作,成天在家裡監視著她,甚至拳打腳踢,酒也喝得更兇了。

軟禁持續了10日,就在10月5日的夜裡,昌子準備就寢時,酒醒的敏雄又開始發脾氣。「你要是和別的男人跑了,我就弄死這三個孩子」「你跑到哪裡,我就跟到哪裏」「我會找到你,然後殺了妳」

這些威脅的話語,讓昌子意識到「啊,只要這個人還在世上一天,我就一天無法自由」。於是她將仍半醉半醒的敏雄按倒在地,騎在他的身上,用他常穿的工作褲(註三)的腰帶緊緊繞住他的脖子。

在這樣的情況下,敏雄竟還一臉輕鬆地出言挑釁「要殺就殺吧」,於是昌子用盡全力勒緊那條腰帶,將造成她長年夢魘的男人勒死在凌亂的被褥上。

在那之後,昌子帶著三個女兒奔向雜貨店。聽到門外用力敲響的聲音,老闆娘很快的打開門。「阿姨,我勒死了我爸爸……」昌子一說完,便癱坐在地。

漫長的訴訟之路

殺死親生父親敏雄,在雜貨店老闆娘協助下,報案自首的昌子,在1968年10月26日遭檢方以「殺害尊親屬罪」起訴。

當時,日本刑法200條規定「殺害自身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者,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即是「殺害尊親屬罪」,台灣的刑法也有這一條罪名。傷害、遺棄等情形,也都會因被害者為「尊親屬」(即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等),而加重量刑。

圖說:朝日新聞所整理並刊載出的,當時的量刑原則,筆者將其轉譯後製成圖片。

一審由宇都宮地方法院召開,經過兩次公審,昌子令人同情的過往才透過大貫大八的詢問,在法庭上公開。這之後,輿論也開始倒向昌子。

1969年5月29日,宇都宮地方法院做出判決。法官認同大貫大八的辯護主張,認為刑法200條違憲,並將昌子的行為視為防衛過當,再參酌昌子當時的精神狀態、自首行為,以及在這樣的境遇之下仍極力忍耐,素行良好等條件,特別給予免刑。

這已是奇蹟般的結果。在日本,殺人罪極少判處免刑,大貫大八本來是以緩刑為辯護目標,但昌子竟在一審就獲得免刑,可見此案獲得司法體系跟輿論同情的程度。

不過檢方很快地提出上訴。負責的檢察官表示:「對於『刑法200條違憲』的說法,我方認為是對憲法第14條的錯誤解釋。」且認為被害者當時處於酒醉而無法反抗的狀態,此案不應視為防衛過當。

1970年5月12日,東京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認同檢方上訴書的上訴理由,但參酌減刑條件,判處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大貫大八自然對檢方的上訴理由與這樣的判決不服,很快就寫好了厚厚的上訴書,但就在他為昌子提出上訴後沒幾天,就突然倒下了。到醫院進行檢查,他才發現自己罹患了癌症。「一切就拜託你了」,將事務所和案件交給兒子正一之後,沒能看到判決結果就離開人世。

案件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距離該事件發生已逾4年,最終由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殺害尊親屬罪」違憲宣判,並宣布昌子一案以普通殺人罪論處,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最高法院大法庭,劃時代的判決!」「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違憲審查權』的初次發動,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判決。」判決宣布的時刻,各大報都大篇幅報導這個對日本極有意義的判決結果。對於昌子來說,她總算能夠擺脫過去的枷鎖,重新展開人生了。

圖說:日本兩大報「讀賣新聞」和「朝日」新聞1973年4月4日的頭條,都大幅報導這次違憲判決,當日也用多頁刊載判決文內容、學者評論及相關案件內容。

經過長期討論,「殺害尊親屬罪」違憲與否,才在此時得出結果,相關法條在1995年修正或廢除。對於那些如同昌子,出於難言之隱而犯下殺人重罪,但只因為被害人是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就無法跟其他人一樣獲得「酌其情」、「考量個案狀況」的法律權利的被告,這是一線曙光。

當然,社會上肯定有這樣的聲音:這樣就代表不用尊重長輩,甚至為所欲為了嗎?並非如此,若有人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無論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的關係為何,皆可透過審判程序,考量個案狀況,給予應有的處罰,雙方在法律上是實質平等的。子女殺害父母仍要受殺人罪審判,只是不再加上「殺害尊親屬」的枷鎖。至於「孝親」、「尊長」等道德行為,也不應該由法律強制規範,而應該是家人之間互敬互愛、發自內心的行為。倘若父母沒有盡責,恣意傷害子女,那麼訂再多嚴苛法律,也不可能強迫受害子女無條件順服。

*註一:日本最高法院可召開的法庭,分為「大法庭」與「小法庭」。大法庭功用近似我國的憲法法庭,不同之處在於,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是由最高法院的15名法官組成;而我國則是另外遴選司法院大法官,專門負責憲法法庭的案件審理,不受最高法院管轄。*

*註二:為保護可能尚在世的當事人及後代,案件關係人姓名皆以化名處理,未另行標註,在此說明。*

*註三:原文為「股引き」,日本傳統褲裝的一種。較貼身,方便行動,常見於工作或祭典時的穿著。*

參考資料:

  • 網路資料

(日文)読売新聞

(日文)朝日新聞

(日文)日経ビジネス〈「父殺しの女性」を救った 日本初の法令違憲判決:憲法第14条と「尊属殺人」〉:https://business.nikkei.com/atcl/report/15/120100058/120200001/

(日文)鈴木成公律師部落格 https://ameblo.jp/tribune-ns0731/

(日文)維基百科「尊属殺重罰規定違憲判決」:https://ja.wikipedia.org/wiki/%E5%B0%8A%E5%B1%9E%E6%AE%BA%E9%87%8D%E7%BD%B0%E8%A6%8F%E5%AE%9A%E9%81%95%E6%86%B2%E5%88%A4%E6%B1%BA#%E4%BB%96%E3%81%AE%E4%BA%8C%E4%BB%B6

  • 學術論文

謝如媛(2006)。〈刑法規範下的家庭秩序〉。《臺大法學論叢》第35卷第6期,291-329頁。

黃源盛(2010)。〈固有倫常與舶來法律──「殺尊親屬罪」的歷史,觀念及其歸趨〉。《政大法學評論》第117期,1-61頁。

  • 圖書

與手槍的不幸相遇:日本司法物語/夏樹靜子著,李昊譯,北京大學出版社發行(譯自《裁判百年史ものがたり》,原書由文藝春秋出版)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際相關文章

01

川普全說了!親揭攻擊伊朗原因 坦承美軍傷亡恐更多

中廣新聞網
02

川普證實:48位伊朗領導人一次殲滅 美軍:革命衛隊「總部已被摧毀」

三立新聞網
03

中國女童餵獅遭「拖進籠」畫面瘋傳!網轟:為何跨越圍欄?

民視新聞網
04

請假2小時竟遭拒!臭豆腐店老闆冷回「1分鐘也別想」怒開除 網全炸鍋:店如其名真絕情

鏡報
05

美軍3死5傷打臉伊朗「林肯號沒被射中」! 川普:我們擊沉對方9戰艦

鏡報
06

伊朗火速反擊!杜拜五星級飯店「遭飛彈轟炸」…驚傳「50名美軍陣亡」官方發聲了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7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