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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住民懷孕「沒健保」怎辦?衛福部同等照顧

行政院

發布於 2019年12月17日10:01

【本文由衛生福利部提供】

外界謠傳新住民婦女未納健保,來台懷孕未受照顧。衛福部表示,不論有沒有納健保,產前檢查絕對比照國人婦女,同等照顧。

▲衛福部為了保護新住民母子安全,從107年8月修正的「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補助新住民婦女跟國人相同的產前檢查。圖/衛生福利部提供。 

新住民懷孕婦女,配偶有中華民國國籍,衛福部提供10次產檢,1次超音波,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2次衛教指導服務。每年約提供1萬人次的服務,照顧新住民母子。

▲衛福部指出,雖然部分新移民依法未能納入健保,但現行已提供相同產檢服務。圖/衛生福利部提供。 

針對34歲以上,本人或配偶有家族遺傳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染色體異常危險機率大於1/270,或超音波發現胎兒可能有基因疾病,另外再享有產前遺傳診斷減免補助。

▲針對特殊需求的新住民婦女,衛福部另外提供產前遺傳診斷減免補助。圖/衛生福利部提供。 

雖然依照健保法規定,領有居留證且在台居住滿半年才可納保,但衛福部從100年開始推動,新住民懷孕婦女產前檢查計畫多年。提醒有需要的新住民婦女,帶戶口名簿正本等相關證件,向當地衛生所提出申請即可。

各新住民語言說明,由內政部移民署提供:https://ifi.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7350&ctNode=36528&mp=ifi_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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