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全球知名鞋材大廠、上市公司台灣百和工業(9938)爆發家族紛爭!其家族第二代,前百和工業業務副總鄭智瑜23年前繼承數千萬遺產,因當時未成年交由媽媽托管,等成人後發現這筆錢已入媽媽帳戶,還得繳贈予繳稅,他不甘損失,狀告媽媽及負責處理轉帳的妹妹侵占並要求損害賠償。對此鄭母喊冤:「是擔心他又被詐騙才保管」。一審判決出爐,鄭男與其母、妹間並無贈與契約關係,判決鄭母需賠3075萬5189元、鄭母及鄭妹應連帶賠415萬5573元贈予稅損失。
百和工業於1979年由鄭森煤、鄭國禎及鄭國烟三兄弟共同創立,是台灣最大鞋材廠,主要生產鞋帶、黏扣帶等,Nike、adidas等全球前20大運動品牌都是其客戶。1999年老二鄭國禎因心肌梗塞驟逝,其子鄭智瑜進入百和就職,而鄭森煤、鄭國烟的子女也分別擔任公司重要幹部。
二年前鄭智瑜曾因查帳問題遭公司降級解職,進而跟大伯鄭森煤、三叔鄭國烟溝通時又發生吵架衝突,甚至對簿公堂,近日又傳出他與母親、妹妹有遺產紛爭。
判決書指出,鄭智瑜主張,他父親鄭國禎過世時遺產由各繼承人依法各自繼承,當時他未成年,遂由母親代管,成年後基於尊重母親及他曾被詐騙,所以仍將存摺印章等委任母親保管,但非贈與。
但在2018年7月,鄭母跟妹妹基於侵占故意,由妹妹填載國泰世華銀行取款憑條並用印後,將他名下國泰世華彰美分行帳戶內的980萬元轉到鄭母帳戶,接著還從其國泰世華桃園分行的外匯活期存款帳戶轉帳匯款美金69萬6526.76元及澳幣31萬7047.83元(折合新台幣分別約2130萬6753元及713萬405元),至其母親的帳戶。
鄭智瑜指控妹妹,擅自在「贈與稅申報書」等資料上填載他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再以他的印章委任申報贈與稅,偽稱鄭母取得的款項是基於贈與關係,最後又從他得帳戶匯出415萬多元,以支付贈與稅,他覺得名下財產遭到侵占,要求媽媽跟妹妹賠償。不過鄭母在庭訊時否認侵占,強調是贈與。
法官調閱原告、被告及相關證人間的通聯譯文發現,鄭母曾指出,「兒子獲得遺產後,大家都說鄭智瑜股份比較多,所以很多外面人都要跟他借錢,智瑜的錢就是我在保管的」,其相關證人也說,「智瑜一開始的錢就是媽媽保管,為什麼是媽媽保管,因為他以前曾被詐騙集團騙過錢」等語。
法官審理,鄭男跟鄭母間未有就系爭帳戶內款項,達成辦理贈與契約等關係,且鄭母未經鄭男同意即擅自簽署匯款單據等,就將鄭男所有系爭款項匯入自己帳戶,屬故意侵害原告權利,應付損害賠償責任。另外鄭妹填載贈與稅申報書等相關資料,使鄭男受繳納贈與稅損害,亦為共同侵權行為。
法官認為,鄭母應賠償鄭男3823萬多元,但鄭男同意將相關保單配息新台幣748萬多元贈與其母親,計算後應賠償3075萬多元,另鄭母委由鄭妹代填繳納贈與稅的415萬多元損害,兩人應連帶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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