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剛過世!高雄人妻遭公公侵犯「錄影蒐證」 法院判決出爐
高雄一名男子在喪子僅兩個月後,竟對剛失去丈夫的媳婦趁其熟睡時施以猥褻,進而得逞。橋頭地方法院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案件仍可上訴。
受害者的老公剛去世不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12日凌晨2時許,當時該男子與媳婦因家庭因素同住高雄市一處住處。媳婦的丈夫於同年6月去世,當時她與年僅一歲的兒子與公公共同生活。
案發當晚,媳婦因感冒服藥後昏沉入睡,與幼子一同躺在客廳的雙人床上。男子見其熟睡,先以手觸摸媳婦的大腿,媳婦驚醒後發現異狀,立即以拉褲頭、屈膝、轉身等方式試圖抵抗。但男子不顧其反抗,強行將褲子褪至大腿中部,並以手觸摸其下體,甚至親吻臉頰。媳婦在驚恐之中以手機錄影蒐證,畫面清楚記錄男子的不當行為及她的多次反抗。事後她向友人求助,當晚即帶著孩子離家。
事後被害人向友人求助,當晚即帶著孩子離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調閱手機錄影畫面,發現影片中媳婦持續反抗,包括拉住褲頭、屈膝轉身及以肩膀推拒,顯示其明確表達拒絕意願。法院認定男子行為違反媳婦意願,構成強制猥褻。
雖然男子辯稱是媳婦主動靠近,並否認撫摸下體,但法院認為其供詞與影片及證詞不符,不予採信。此外,媳婦案發後出現慌亂、哭泣等情緒反應,也符合性侵害被害人的常見心理狀態。
法院指出,儘管媳婦案發後未立即報警,但其因經濟困難需依靠公公提供住處,加上心理壓力等原因,選擇先求助友人並逐步搬離,屬於性侵害案件中常見的延遲報案情形,並不影響其陳述可信性。
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表示,作為長輩,男子理應在媳婦喪偶後提供支持,卻反而趁虛而入,嚴重違背倫理道德,造成媳婦重大身心創傷。男子至今仍否認犯行,亦未與媳婦和解或賠償,犯後態度不佳,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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