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41歲吳姓教練,昨(18)日帶著陳姓女學員在基隆潮境公園旁的長潭里漁港潛水,但過程中女學員遭暗流帶到航道上,吳男第一時間上前救援,反遭經過的船隻螺旋槳絞斷左小腿,被救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據悉,吳姓教練帶著學員到非水域遊憩區域潛水的行徑已觸法,最重可能挨罰50萬元。
據了解,昨日上午吳男帶著女學員到長潭里漁港附近潛水,當地海域以漁港白色燈塔為中心,左邊可潛水、右邊則是船隻航道,2人在潛水的過程中,女學員遭暗流帶往航道上,由於當時有船隻準備經過,吳男見狀立即趕往救援,不料,自己反遭螺旋槳絞斷左小腿,所幸警消到場將他救起且找回斷肢,吳男就醫後也無生命危險。
基隆市府政府表示,對於潛水客遭漁船螺旋槳打傷一事深感遺憾,相關責任將待進一步釐清,由於事發地點為漁船出入的航道,並非水域遊憩區域,違法將依《漁港法》第18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20條在漁港區域從事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可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
基隆市政府也呼籲,潛水業者、潛水客以及戲水民眾切勿在漁港區域及航道內從事水域活動,以確保自身安全,相關單位後續也會加強漁港、航道管理以及宣導工作,並請海巡人員加強勸離違規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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