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們到警局報案,如果沒有拿到「三聯單」可能會擔心,自己是不是被員警吃案了;警政署最新宣布,即刻起採用統一格式的「報案證明單」,不管什麼案件,有沒有提告,警方都得開立「證明單」,也代表「三聯單」正式走入歷史。
以往我們去報案,若是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都會覺得自己不是被警方吃案了,但現在不用擔心,因為只要拿到這張單子,就表示完成了報案程序。民眾出事報案,員警都會開出單據,證明確實有受理,民眾大多也以此為依據,只是,2020年台南馬國女大生命案,震驚國際,轄區警方更爆出吃案疑雲,幾名高階警官因此下台。許多民眾,都把沒拿到報案三聯單,和警方吃案劃上等號,為了消除疑慮,警方作出重大變革。
刑事局副局長鄧學鑫表示,「把這些表單做一些整合,再簡化相關的受處理案件的流程。」過去民眾上警局報案,依照案件內容提告與否,分成7種表單,把民眾搞得霧煞煞。非刑案類的二聯單、刑案專用的三聯單、還有車輛遭竊的四聯單,未來都將統一為受理報案證明單,格式統一化之外,表單上還增加了備註,未提告、無相關事證等選項,就是要防止不必要的誤會,民眾只要拿到受理報案證明單,就代表完成了報案程序。
員警說,「直接這一張證名單就可以了,看你提告什麼案類。」新制現在已經上線試辦,將於3月1日正式上路,為了化解爭議,報案三聯單即將說掰掰,走入歷史。
(民視新聞/李豫翰、蔡承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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