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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脈廣、關係好沒下文 國民黨大老兒子判賠建商1190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6月17日04:40 • 發布於 2018年06月17日04:15

考試院前院長邱創煥兒子邱皙穎2012年間受李姓建商委託,承諾協助桃園A7站土地整合並收下1240萬元報酬,但事後雙方破局,李指邱強調自己是國民黨前大老兒子,有人脈及政界關係,簽立終止合約後僅還50萬,就一再拖延;法院審酌,邱雖無詐欺侵權,但屬債務不履行,判他得還李1190萬元。

李姓建商主張,2012年2、3月輾轉認識林姓男子,由他介紹內政部公告的「變更林口特定區(A7站區開發興辦事業計畫案)」,並引薦邱皙穎和他認識。

李說,林吹噓邱的人脈廣、政商關係好,邱聲稱已獲A7站地主授權,還強調自己為國民黨前大老邱創煥兒子,透過他的人脈及政界關係,定可將持有地主授權書所示土地整合分配於A7站第五種住宅區,促使地主和他簽約、做土地買賣。

李表示,雙方6月簽委託協議書,先付居間報酬1240萬元,直到前年10月桃園市府「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抵價地抽籤配地完成」新聞稿,才知早已完成第一次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自己無法整合土地,驚覺上當。

同年底雙方簽終止委託協議書,邱願無條件返還1240萬元,但僅還50萬元就一再拖延、躲避詢問,林男則避不見面。

邱辯稱,簽約後多次要求對方提供實際建築成績、實體房屋、合約契約蓋約等,但李都沒提出,後又被告知無意繼續委託案,以致自己無法處理土地整合,簽終止協議後有返還1190萬元,但對方還有告他詐欺,需釐清對錯。

法院依合約內容,發現李簽約前有徵詢法律專業意見,明白地主分得土地可能在住五區外、邱可能無法完成整合,已將上該風險納入評估,並非遭2人詐欺才簽約難認共同侵權,僅邱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判他應賠償建商1190萬元。

桃園地方法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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