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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桃園童「舉手過馬路」遭逼退…10車駕駛挨罰6000元!警研議增按鈕式號誌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5月08日16:12 • 發布於 2025年05月08日12:58 • 曹岡陽
桃園龍安街一處路口,先前國小童舉手欲過馬路卻遭多車無視逼退。取自Cheap臉書

桃園市4月16日傍晚發生離譜一幕,兩學童牽著腳踏車走斑馬線來到中央,一名學童帶著安全帽舉手示意要穿越馬路,沒想對向陸續10車呼嘯而過,駕駛彷彿視而不見,全都沒有禮讓,網紅Cheap怒批「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對此,桃園警方局表示,確定開出10張「車不停讓行人」罰單,每位駕駛人挨罰6000元。另外,警方也針對此路口加強取締,並研議設按紐式交通號誌。

據悉,該路口位於龍安街,因為靠近省道台1線近中山路處,又在國道2號橋下,尖峰時刻車流量大。又因為臨近住宅區與學區,居民、學生通行過馬路需求頻繁。不過,該路口又非常靠近台1線的主要幹道路口,若增設號誌易截斷車流加劇塞車,長期以來都為無號誌路口,行人通行也因此險象環生。

針對這件離譜的逼退學童案件,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汽車駕駛一律開罰6000元。該影片被PO上網後,立即連繫原PO,請他提供影片原始檔案,過濾影片後以車追人,依職權開出10張共6萬元「車不停讓行人」罰單(每張6000元)。

另外,為提升該路口交通安全,事發後,警方每天上下午上學及放學時段,編排定點取締交通違規勤務,針對「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進行強力稽查取締,迄今已累計告發37件。同時警方也聯繫市府交通局研議改善標線(停止線退縮)、增加交通號誌(按鈕式),希望趕在今年5月底完成,使該路交通工程更完善,提升行人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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