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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道警遭少年控「公廁內妨害性自主」 2大過免職、收押

TVBS

更新於 2022年09月15日09:51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5日09:51 • 李昱菫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姓警務員遭控性侵。(圖/TVBS)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姓警務員遭控性侵。(圖/TVBS)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一名鄭姓員警,這個月3日在台北市中正區邀約一名網路上認識的少年外出,竟遭少年控訴在公廁內妨害性自主,被害人向北市警局提告,這個月12日警方將鄭姓員警拘提到案,還在他的電腦中搜出了多張私密照,鄭警也因此遭到羈押禁見,國道警察緊急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鄭警記二大過免職。

據了解,該名涉案的鄭姓警務員,年僅27歲,任職於國道警察局國九大隊,日前他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了一名15歲的少年,這個月初將人要約出來,在台北市中正區見面,但少年返家之後,父親察覺孩子怪怪的,一問之下少年才說出遭到員警妨害性自主,少年父親趕緊帶著孩子去報案,而案件也轉至事發地中正一分局。

這個月12日,警方將鄭姓警務員拘提到案,前往他家搜索時,還發現他的電腦中有多張私密照,甚至還有留下對話紀錄。初步鄭姓警務員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性侵,後續警方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人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涉案情節重大,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定羈押禁見。

國道警察局表示,對此事件深感遺憾與抱歉,鄭男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遭法院羈押已嚴重影響警譽,國道警察局於13日9時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鄭員記二大過免職。至於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大隊長徐進修遭記過1次處分,國道警察局長楊春鈞則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也將持續追究其他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強調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汰除,以維警譽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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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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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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