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上市櫃公司打頭陣 碳盤查給緩衝期、2024年揭露
為協助企業達成政府2050淨零碳排目標,督促上市櫃公司及早因應訂定其減碳目標,溫室氣體盤查成為企業首要工作。金管會今(4)日宣布修正草案,給企業一年緩衝期間,年報附表及公開說明書附表揭露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由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及鋼鐵、水泥業打頭陣,須於2023年進行盤查、2024年完成查證。
金管會今年3月3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同時因應國際間日益關注氣候變遷的相關資訊,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這次修正重點有三個,首先是修正條文並增訂附表,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公司,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並增訂年報附表及公開說明書附表「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以利公司揭露氣候相關資訊。
第二是適用對象,其中氣候資訊自2024年起上市上櫃公司全面適用,至於氣候資訊中有關溫室氣體部分,依資本額大小及產業自2024年分階段推動強制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盤查及確信情形。
第三是訂定緩衝期,金管會考量推動初期,企業尚需蒐集相關資訊,於是給企業一年緩衝期間,年報附表及公開說明書附表「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自2024年1月1日施行。
張子敏指出,第一階段為資本額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鋼鐵及水泥業,2023年須先進行盤查、2024年確信後於年報中增列附表,揭露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如極端氣候對財務影響、整體風險管理制度、使用再生能源額度等資訊。
第二階段為資本額50億元至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及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與鋼鐵、水泥業的合併報表,則須在2025年完成碳盤查、2027年接露及確信情況;第三階段為資本額5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於2026年完成盤查,直到2029年則是所有上市櫃公司完成查證。
張子敏強調,ESG及永續是整體國際間的趨勢,不管是投資或融資,未來金融機構皆要考量該企業在永續所揭露的事項,因此金管會按公司大小分階段推動,同時也訂定準則與輔導機制,這不僅是國際趨勢,也是企業一定要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