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鳥街」業者賣保育動物判刑 法官:增加滅種危機
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鳥街」郭姓業者非法買賣34隻保育類野生動物,簡姓業者販售1對保育類貓頭鷹,台北地院審理,判郭有期徒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判簡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檢警2020年11月發動搜索,在郭姓業者的鳥園查獲黃領帽亞馬遜鸚鵡、黃頭亞馬遜鸚哥、山麻雀、黑鳶、長冠八哥、姆指猴、台灣畫眉、八色鳥、鳳頭蒼鷹、八哥、鉛色水鶇,另在簡姓業者的鳥園查獲他販賣褐鷹鴞,都依法起訴,法院審理,郭、簡都認罪。
法官審理認為,郭、簡為一己之私,罔顧政府大力宣導保育野生動物的用心,買賣或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增加保育類野生動物滅絕的危機,對地球物種多樣性的維繫造成危害,實屬不該,不過,考量他們認罪,都量處得易科罰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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