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餐廳驚見39噸過期巴沙魚 夭壽!無良業者改標販售加盟商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改標後銷售給加盟商、消費者食用,市府衛生局聯合南投、彰化衛生局,昨天(13日)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在該公司總部、倉儲點、連鎖店,共計查扣39公噸過期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醬料、配料等,立即全數封存,並移請地檢署偵辦。
台中、南投、彰化衛生局,昨天前往該連鎖餐飲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台中西屯、南投埔里、彰化員林加盟店同步進行稽查,共查獲超過保存期限的巴沙魚總重約39公噸、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當場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該業者儲存即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法》詐欺行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按同法第49條第2項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市府後續也將積極與檢調合作,攜手打擊不法食安案件,保障市民健康。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勿存有不法或僥倖,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處辦,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有效日期,如有來源或標示不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也可向衛生局反映,共同把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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