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院裁定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圖)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違反選罷法、個資法,遭 花蓮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方法院26日召開羈 押庭,裁定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 證人聯繫。檢方將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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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違反選罷法、個資法,遭 花蓮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方法院26日召開羈 押庭,裁定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 證人聯繫。檢方將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