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啟動颱風重建及救助專案 助受災民眾渡過難關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重創南臺灣,政府啟動丹娜絲颱風重建及救助專案,各部會提供慰問金、淹水救助、農漁業紓困、便民服務、勞工就業等不同協助,總計12大項、34細項,協助受災民眾渡過難關,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丹娜絲風災後,中央部會刻正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儘速恢復民眾原有的生活。在生活扶助方面,政府提供災害慰問金,死亡或失蹤者每案80萬元、重傷25萬元。衛福部公設賑災基金會也提供死亡或失蹤者40萬元、重傷者10萬元的賑助,並加碼「淹水救助」補助住家淹水逾50公分的受災中低收每戶1萬元;「安遷救助」地方最高每戶10萬、賑災基金會最高每戶5萬;「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3,000元。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金,每人2萬元。
經濟部也提供「淹水救助」,實際居住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戶最高發給2萬元。住宅修繕方面,依租賃房屋所在地每戶提供每月2,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因災民屬社會弱勢身分,可再加碼1.2倍。
農林漁牧業方面,農業部已公告南投縣、嘉義縣市、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辦理「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會依該救助項目的救助額度,給予不同的「現金救助」。另針對國有土地使用人紓困,主要提供租金減免、協助重建、暫緩催繳服務;例如台糖公司提出租金減免措施,是依受災情節與災損證明,給予1至3個月不等租金減免,希望共體時艱,力挺農民度過難關。
針對榮民的協助,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者一般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1萬元;具低、中低收入、中低收入老人或有特殊事由經輔導會評估核認,最高救助金額為2萬元,可向輔導會所屬各榮民服務處申請。
原住民扶助方面,提供災害救助、臨時工作、重建工作、融資方案,目前持續盤點部落各地區受損災情,適時投入相關資源。此外,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兒少扶助的受災家庭子女,得提出申請補助一個學期助學金。
各部會也提供風災後便民服務,包括證件換發、汽機車業務協助、稅捐減免、規費、郵政壽險等協助。例如財政部提供稅捐減免,若不幸因災害造成財物損失,可掌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3步驟,並於災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衛福部則請各特約醫療院所協助受災民眾以「例外就醫」方式就醫,免持健保卡也可治療,確保民眾及時獲得醫療協助。
根據統計,丹娜絲颱風造成2人死亡,726人受傷;全臺農業產物、民間設施損失超過25億元;造成全臺近2500根電線桿斷桿,復電率已超過99%,台電會持續修到100%復電為止。為協助受災民眾迅速復原,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強調,將持續依勘災情形調整,並以「從優、從寬、從速」原則幫助受災民眾度過難關,儘速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