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大廠達德能源涉行賄2600萬元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5人遭聲押
【記者鮮明/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風電大廠達德能源公司疑向雲林縣議會多名議員行賄案,昨天(8日)一口氣傳訊達德公司董事長王雲怡等公司高層,以及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市議員王又民等多名議員,合計共27人到案。檢察官調查達德公司為排除設置風機的地方阻力,透過包商、白手套向多名議員行賄,金額達2600萬元,訊後將沈宗隆、王又民等5人聲押中,王雲怡等5人分以100萬元至15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準備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亦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為排除上開困難,尋求議長及部分議員的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2多萬元之賄款。
議長沈宗隆等人收取賄款後,則協助達德集團取得相關公文,且利用他們身為議長、議員,有對雲林縣政府質詢、監督之權力,施壓雲林縣政府官員,甚至修改自治條例法規以期能順利為達德集團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雲林地檢署指揮警調廉等相關單位,經過長時期蒐證後,昨天兵分多路,同步對達德集團及其下包商、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住處及服務處等共計21個地點執行搜索,查扣手機、現金、簿冊及相關資料後,通知達德集團董事長王雲怡及曾姓、廖姓、潘姓等高階主管,另有包商、白手套、議員助理及雲林縣政府公務員,共計2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相關被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商業會計法重大等罪犯嫌重大,達德董事長王雲怡、縣議員許留賓、黃文祥及曾姓、廖姓人員,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各10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30萬元交保。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縣議員王又民及潘姓、游姓、游姓等5人,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已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重申,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呼籲 相關立法機關、行政部門應依法行政,民間綠能投資業者亦應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建設,若事涉不法,法務部必將嚴加查辦,作為維護法治社會 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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