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嫌基隆市公車老舊…婦人罵司機「垃圾」3次 代價5萬9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12月12日02:17 • 發布於 2024年12月12日02:05

基隆市公車市政府正在逐年汰舊換新,去年11月張姓婦人搭乘市公車403路線時,因不滿公車老舊,當著其他乘客的面,在公車上,接連3次以「垃圾」辱罵黃黃司機。法官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婦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如以1天1千元折算,代價是5萬9千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張婦去年年11月2日上午10時19分許,搭乘由黃姓駕駛基隆市公車403路線,行經基隆市七堵區自治街口時,因不滿公車老舊,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同聽聞之該公車內,接連3次以「垃圾(閩南語)」辱罵黃姓司機。黃姓司機向警方提告,檢方也偵結起訴。

張婦只坦承有搭黃姓司機開的403號公車,但否認公然侮辱犯行,她辯稱沒有辱罵司機,那些話都是他自己講的。

法官審理時當庭勘驗公車監視錄影畫面,清楚錄下辱罵字眼,一開始司機對張婦說,「坐免錢的,還給人家買車咧,有車得坐就偷笑了,還嫌。」張婦回稱「你說什麼,你做人家司機還那麼囂張。」

接著張婦對司機人稱,「垃圾,給我坐免錢的又怎樣」、「你垃圾。」隨後司機對張婦說,「你公然侮辱吼,你罵我垃圾沒關係,我等一下叫警察去你家找你。」法官認定張婦確實有罵黃姓司機「垃圾」3次。

法官指出,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是指以語言(或舉動)在公共場所向特定之人辱罵,為其他不特定人可以聞見的情形。而其語言(或舉動)的含義,又足以減損該特定人的聲譽者而言,因與人發生爭執,而心生氣憤、不滿,出言譏罵對方,已具針對性,已非開玩笑、或口頭禪,使該特定人感覺人格遭受攻擊,貶損名譽及尊嚴評價。

法官說,罵人「垃圾」,依社會一般人對於該言語認知,有蔑視他人人格、貶抑其人格尊嚴,具有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的涵義。張婦僅因不滿公車老舊,任意辱罵人,證據明確還否認犯行,非常不足取,因此判決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不滿基隆市公車老舊,一名婦人罵司機垃圾3次下場慘,代價5萬9。本報資料照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對獎!統一發票115年1至2月開獎 超商、全聯開出千萬「他花6元中200萬」

鏡週刊
02

勞退新制上路 不得拒絕自提、月退30天可反悔改一次領

CTWANT
03

杉林溪遊園車墜谷1死7傷立案調查 「非一般道路」揭園區監管黑洞

鏡報
04

影音/早就頻設斷點!徒步離家搭公車 徐漢逃亡身影獨家曝光

TVBS
05

南投女師課後輔導「打包14歲男學生」回家做愛 犯後1關鍵原因換免囚

鏡週刊
06

濾鏡全碎!赴日旅遊「聽得懂日文」竟直接幻滅 180萬人熱議:服務背後真心話曝光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7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