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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誤解】超過限速40公里扣牌6個月?6/1正式上路?施行日期未定!交通部尚未報行政院核定

MyGoPen

發布於 2023年06月02日20:21 • MyGoPen

網傳「6 月 1 日交通新制上路」的圖片及訊息,內容聲稱監理站公佈自 6 月 1 日開始,原本超過限速 60 公里吊扣牌照 6 個月,現在已修法成超速 40 公里就要扣牌 6 個月。經查證,網傳訊息雖然是立法院於 2023 年 4 月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但交通部仍在與相關單位進行準備作業,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為止,還沒有報請行政院核定,因此實施日期尚未宣布,但可以確定的是,不會在 6 月 1 日就上路,網傳訊息容易造成民眾誤解。

6 月 1 日交通新規?
原始謠傳版本:

監理站單位已公布 6/1 號開始#原超限速 60 公里扣牌 6 個月,已修法成超速 40 公里就扣牌#6 個月,請 Tag 你身邊開快車の朋友…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檢視網傳圖片左下方文字,可以找到 Instagram 帳號「hpm_motor」於 2023 年 5 月 27 日的貼文,經比對後,確認即為網傳圖片原始出處。
該貼文文字敘述有附上一段連結,是「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的一項附議案「放寬新制 [道交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規定 (嚴重超速、速限)」,內容提及《道交條例》修正後,嚴重超速定義由「超過最高時速 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認為在某些特殊道路,新法可能讓民眾面臨高額罰款,牌照還會被吊扣半年。
該附議案因此建議恢復舊制 60 公里的規定,目前已有超過 5300 人附議,政府機關須於 2023 年 7 月 29 日前透過平台回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新規?
網傳訊息提及的修正案,是立法院於 2023 年 4 月 14 日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同一天發布的新聞稿,第四項提到「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 24,000 元提高至 36,000 元。」
補充:條文內容提及的「超速 60 公里修正為 40 公里」,是指假如一個路段限速 50 公里,過去舊法要到 110 公里才算嚴重超速,法條修正後,90 公里即算嚴重超速。


檢視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可以看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雖然已放上新的法規內容,但「生效狀態」欄位有特別用紅字註明「最後生效日期:未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由此可知,新修正案正式上路的日期仍不確定

MyGoPen 致電詢問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此次修法除了加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外,也修正違規記點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授權子法規定,交通部須與相關單位討論完成施行相關的準備作業,因此目前還沒有報行政院核定;路政司也表示,雖然施行日期尚未公布,但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不會是 6 月 1 日正式上路
結論
總結來說,網傳訊息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的修正內容,雖然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但交通部還沒有報請行政院核定,因此新法尚未實施,網傳 6 月 1 日已正式上路的說法,容易造成民眾誤解。

資料來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 放寬新制 [道交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規定 (嚴重超速、速限)
立法院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交通部 -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
諮詢單位:
交通部路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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