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口角竟持獵槍「爆頭射殺」鄰居 新竹原民遭判12年監護5年
新竹縣尖石鄉一名黃姓男子因與鄰居徐姓男子發生口角,憤而返家取出獵槍,於去年4月12日凌晨在徐男住處外朝其頭部開槍,造成徐男當場死亡。新竹地方法院經審理,認定黃男違反原住民傳統文化,僅因糾紛即持槍殺人,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刑滿或赦免後再監護5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為山地原住民,在106年2月以新台幣1萬2千元購得一支具殺傷力獵槍,作為狩獵活動使用。槍枝由金屬擊發機構、木質槍托及金屬槍管組成,可擊發0.27吋打釘槍空包彈作動力,具發射彈丸功能,槍枝購買來源及用途均已詳實查明。
就在去年4月12日凌晨1時37分,黃男與徐男在住處外發生爭執,黃男返回家中取槍後,偏離原住民文化傳統,只因口角即朝徐男頭部射擊,造成右額貫穿性槍傷,導致顱腦損傷,徐男當場死亡。黃男隨即將槍枝拆解,棄置於住處前草叢及圍牆旁。
法官考量黃南未妥善依原住民習慣使用槍枝,僅因口角即開槍致死,造成家屬巨大傷痛,惡性重大。惟其犯後坦承犯行,與家屬調解並展現懊悔,最終依殺人罪判刑12年,刑滿或赦免後施以監護5年。
留言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