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逃亡之虞!高院緊急傳喚黃子佼 裁定50萬交保、限境出海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一審認定受害人達35人,台北地檢署還查出另有12名少女受害、共586部性影像片,將黃追加起訴併由高院審理;高院認定,此案涉案被害人高達47人,黃子佼有逃亡之虞,今天下午5時緊急傳喚黃子佼到庭,訊後,裁定黃子佼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據悉,黃子佼辯稱絕無逃亡之虞,仍尊重高院法官裁定,但因太疲累,直接趴在高院法警室會客桌上休息,今晚6時30分辦理交保。
此外,高院日前召開調解庭,黃和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簽和解書,高院今(2日)下午再度開庭,黃低調出庭,再和另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由於全案被害人眾多,高院另排定5月9日再召開調解庭,安排黃子佼和多名被害人進行調解。
高院於4月28日下午召開調解庭,5名女被害人在父母或兄姊陪同下出庭,經過1個半小時庭訊後,5人都接受黃的賠償條件進行和解。
高院今天下午2時再度召開調解庭,黃的律師和5名被害人和家屬同意和解,在高院附近等候開庭的黃子佼獲報後,下午3時抵達高院調解庭,在受命法官見證下,又和另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雙方均簽署和解書。下午3時20分,黃子佼在助理、律師陪同下離開高院。
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購買、下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被北檢起訴。
北院認定,黃購買、持有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被害兒童達35人之多,最小者僅10歲、最大者17歲,且黃無悔意,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不得易罰金。檢方和黃不服,均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3月間開庭,黃承認部分兒少性剝削犯行,但辯稱下載時不知道被害人有未成年人,未侵害個資,黃並請求法官協助他和被害人進行調解。庭後,黃2度鞠躬道歉後搭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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