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誠品480烏龍竊案嚇哭女童 4警員申誡處分
台中市第六分警分局員警處理「誠品480」商場誤報竊盜案,未經查明事實,即將魏姓女子等三人帶回派出所,違反刑案處理規定,帶班及所內處理警員申誡兩次、兩名協勤警員申誡一次處分。另外,派出所的所長、副所長的考監責任,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市魏姓母女三人15日到「誠品480」商場逛街,卻遭烏龍指控涉及偷竊案件,被五名警員帶回派出所,女童跟著母親、姊姊到派出所後嚇壞大哭。警察局調查後懲處結果今天出爐。
警察局長李文章今天(19日)在市議會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經駐區督察調查,員警到場處理竊盜案件,未經查明事實,就將母女三人帶回派出所,違反處理刑案相關規定,帶班警員申誡兩次、兩名協勤員警申誡一次處分。此外,所內處理警員未立即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予以申誡兩次。
李文章提到,兩名實習生因爲是見習,不會懲處。至於派出所的所長、副所長的考監責任,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市魏姓女子15日帶著兩名就讀國小的女兒到七期「誠品480」逛街,遭館內林姓保全報警指控涉及偷竊,並由五名警員帶她們返回派出所,女兒疑因驚嚇在派出所內大哭,事後發現是烏龍報案;魏女寫了一封給市長盧秀燕的信,盼主持公道。盧秀燕代員警向母女致歉,李文章也為此道歉。
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