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被法院判刑1年半 車手賺1.5 萬 反要賠百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4月30日21:29 • 發布於 2023年04月30日21:30
張男當車手酬勞1萬5000元,被法院判刑1年半,還得再賠償100萬元,圖為警方逮捕車手畫面,與本案無關。(圖:警方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張姓男子去年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向被害人拿一百萬元,藏在公廁交給上游的詐欺集團成員,獲酬勞一萬五千元,很快被警方抓到,警方沒找回錢,也沒抓到張男的上手,張男得扛全部責任,刑事部分,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六月徒刑,犯罪所得沒收;民事部分,判決張男應如數賠償被害人一百萬元。

上手沒落網 詐款也沒找回來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三月看見臉書小廣告「拿東西就可以領薪水」,他洽詢得知是當詐欺集團的車手,但仍加入暱稱「高興」、「亦唐」的詐騙集團。

去年三月廿八日,王姓男子被詐騙,將一百萬元交給人在台中市沙鹿區衛生所前的張男。

張男先到台中市一處車站,把一百萬元藏於公廁,讓詐欺集團派員拿取,之後他到台中市潭子區一處超商的廁所內「變裝」,換裝轉搭火車到苗栗竹南站,於同日依指示到苗栗縣一處公園,取得藏在公園的報酬一萬五千元,但很快被警方抓到。

張嫌得扛全責 民事連帶賠償

刑事部分,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高中肄業的張男,在遊藝場擔任開分員,月薪三萬多元,年輕且手腳健全,卻不思正當賺錢,當車手破壞社會治安,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依詐欺取財罪判刑一年六月,犯罪所得沒收。

民事部分,王男求償一百萬元的損失,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張男與其他騙徒共同侵權,應對王男失金一百萬元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張男是「共同侵權行為人」,判決如數賠償一百萬元。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冷血啃老兒廖聰賢落網!辯:父母管教太嚴忍無可忍殺人

EBC 東森新聞
02

女駕駛逆向撞AMG-GT…噴156萬!「修車231天」代步費91萬 法官准了

三立新聞網
03

花蓮洪災母失蹤!兒租怪手自救燒光百萬存款…村長酸:家沒了領什麼物資

三立新聞網
04

尖叫1聲亡「不是流感」!11歲女童驗出1病毒攻心亡 醫:無特效藥

三立新聞網
05

父母辛苦一片片賣餅!啃老兒廖聰賢「不滿只有5千零用錢」冷血弒親

EBC 東森新聞
06

悚!男不滿分手槍殺女友 「載屍繞1天」自撞電桿曝案情

華視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