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國會改革大多數違憲 周萬來直言:憲法法庭擴大限縮立法權

信傳媒

更新於 2024年10月28日09:57 • 發布於 2024年10月28日06:36 • 李海琪
周萬來坦言,若撇除秘書長立場,憲法法庭確實擴大限縮了立法權。(圖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IVOD)

憲法法庭25日下午宣布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職權法案中共22條審查標的,有18條(部分)違憲、4條在符合判決意旨前提下合憲,近乎等同白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8)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列席,針對「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面對第一位質詢就來勢洶洶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詢問對於釋憲看法,周萬來坦言,若撇除秘書長立場,憲法法庭確實擴大限縮了立法權。

痛批台灣成民主怪胎,虛偽陳述多國皆負刑事責任

黃國昌開場引述兩位民進黨人士說法,他說,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號稱此為偉大的憲法判決;但另外一位,個人較敬重且是真正長期研究國會改革的重要前輩林濁水則認為,這是把調查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全面掏空,讓台灣體制離正常西方體制越來越遠、成為獨一無二的民主怪胎。

他再次提及,過去民進黨總說,沒有聽證與調查權,國會就呈缺了牙的老虎,也曾說過,若行政官員於國會上做出不實證詞或偽證,要負起刑法上、政治上的責任,因此民進黨新台灣智庫才會編一冊子名為「請對國會說實話」;然而,問題是如今按照憲法法庭、大法官所揭櫫的憲政價值,官員根本不必對國會說實話,即使說謊也沒任何法律責任,只有政治責任(第59-5條)。

黃國昌也提及刑法141條之1,當初很多法界先進,甚至是行政院訴訟代理人代表都說欠缺法律明確性,如虛偽陳述、就其所資重要關係事項是何定義,也就是法條規範的法律構成要件並不明確,因此違憲。

然,憲法法庭此次判決卻認為這根本不是問題,「因為現行法都有了」黃國昌說,所以憲法法庭直接釜底抽薪表示,公務人員虛偽陳述、行政首長政府人員在立院說謊無涉法律責任,是為政治責任。

這腳一踩就沒有回頭路,周萬來:立法權被擴大限縮

黃國昌轉頭問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在立院說謊只要克法律責任就違憲,這樣還有任何透過修法補救的可能性嗎?「如果按照大法官解釋,沒辦法」周萬來回答。

黃國昌聽聞立馬痛批,大法官在中華民國所奠定的憲政價值,就是在國會虛偽陳述不可以克以刑事責任,不然就是違憲,但於美、日、法、德其實都針對虛偽陳述課以刑事責任,結果在具備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的大法官眼中通通違憲,他激動表示,這已經不是以後可否修法補救的問題,「是這一腳踩下去,根本沒有回頭路」。

針對黃國昌詢問對於釋憲結果的看法?周萬來坦言,撇開秘書長角度,他認為法庭確實擴大限縮立法權。

立委無權邀總統國情報告,黃國昌諷:賴參與的修法也違憲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此次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條文,不只是這次修的,甚至已經貫穿到2008年、1999年的三讀條文都被連帶宣告違憲。

2008年5月9號通過的修正條文中,立法院可以經全體1/4立委提議,並院會決議後,就國家安全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是此次釋憲後,周萬來接受黃國昌質詢時表示,此次第15條之2的第1項已經違憲,因此現在立法委員已沒有提案的權力。也就是說,即使立委提案通過,邀請總統來國會報告也是違憲,只能由總統自己願意來才可以。

黃國昌表示,大法官們把2008年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參予並贊成的修法也宣告違憲,讓台灣正式走入一個只得40%選票的總統,變身成超級大總統制。

立院無權移送官員至監院,吳宗憲:連大法官內部都有異議

此外,關於第48條,官員於立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經院會決議可移送監察院,遭宣告違憲。黃國昌指出,此法於1999年修正的,可見此次憲法法庭「穿透力」之強。

吳宗憲對此則認為,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可依照不同條件進行移送,為何這3院就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再者台灣法規資料庫中共有15條法規可移送監察院,此次卻只有立法院移送違憲。

並且在大法官內部也有不同聲音,吳宗憲提及,張瓊文等3位大法官認為,該規定僅「促使」監察院知悉相關單位跟人員的行為,至於監院要如何行使可由監院自行決定,判定違憲難免大砲打小鳥。

立院只剩「一張嘴」,藍白委痛批五權分立已失衡

今年9月28號院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行政院正副院長和各部會首長出席院會備質詢,若沒有出國或特別重要且迫切公務需要親自處理,希望能透親自出席,並且也函文通知行政院轉告各部會首長應該遵照辦理。

此次質詢時間延長至12+3分鐘,黃國昌也抓緊機會滔滔不絕,不只是以前的條文宣告違憲,現在已經離譜到連被質詢人沒有經立院或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也違憲、也是國會擴權(第25條第3項)。

對於此項條文,立法院報告中的憲法法庭判決主文摘要中寫道,此規定「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黃國昌說,若按照憲法法庭判決,行政官員不來、不請假,或請假沒得到同意,立院也沒辦法幹嘛,官員愛來不來都可以;只剩能夠提案譴責,等同立院只能「打嘴砲」,「有牙齒的」則違憲。

吳宗憲質詢中最後引用前大法官湯德宗授課時比喻五權分立的論述,想像國家的人民養了5條狗,五權憲法的設計就是讓這5隻互咬但又不會傷到彼此,只會互相制衡,但若其中一隻特別強壯,將其他隻都咬死,「改天他就回過頭把主人吃掉」,民主國家不塑造無可監督的行政權,不管誰執政,憲法基本概念-權力制衡不能被玩弄。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亞東醫院站爆意外「8人摔成一團」手扶梯人群堆疊、歪倒畫面曝光

三立新聞網
02

檳榔攤淒厲哀嚎聲!老闆娘雙膝跪地求饒 仍遭持刀捅死原因曝光

太報
03

快訊/台中大甲驚傳砍人!31歲男遭友「刀割、槍擊」滿身傷濺血送醫

三立新聞網
04

目睹弟弟從竹筏跌「3米魚塭」掙扎沉入水!哥哥急報案、送醫仍救不回

三立新聞網
05

韓國電子入境卡列「中國台灣」  賴清德:希望尊重台灣人民意志

太報
06

天一愛賣5大偽藥 驚人倉儲內部曝光!上萬包產品被查扣

壹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7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