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團領銜人被游顥提告誹謗罪 南投檢方不起訴處分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投二罷免立委游顥領銜人林敬桐,3月份在罷團臉書粉專貼文指民眾反映有人假冒罷游志工,欺騙是在罷游,民眾簽了才看到是要罷免縣議員陳玉鈴,游顥對林敬桐提告加重誹謗罪,成為第一個被告的領銜人,該案經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為粉專所提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予以不起訴處分。
投二「去游除垢」罷團臉書粉專,3月9日在罷團臉書粉專貼文,並有附Line對話擷圖,指出民眾反映,有人假冒罷游志工,在特定場所或店家擺攤,欺騙民眾在連署罷免游顥立委,民眾簽了才看到是罷免縣議員陳玉鈴。游顥針對該貼文,對領銜人林敬桐提告加重誹謗罪。
林敬桐是全台首位被藍委提告的領銜人,此事引發各罷團的關注與討論,曹興誠看到貼文後也表示會提供協助,讓網友大呼「暖心」。
南投地檢署經偵辦,近日作出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綜觀臉書粉專貼文內容,可知林敬桐是因獲悉有人冒名取得民眾的連署書,為提醒民眾連署務必確認是正確的罷免團體及指定地點,以免個資外洩,實在難以認定其發表該文章,是以損害告訴人游顥的名譽為唯一目的。
檢察官也說,連署罷免民代攸關我國公民受憲法保障之權益,應屬刑法第311條第3款所定可受公評之事項,難以認定有誹謗之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去游除垢」罷團晚間在臉書和Threads貼出不起起訴處分書,並為文指出,不起訴的重點就是「可受公評」4個字,並幽默地說「虛歲29歲的領銜人林敬桐,人生第一張不起訴處分書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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