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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錯? 騎士馬路中央急停"禮讓行人"遭追撞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03月26日09:11 • 發布於 2024年03月26日04:25

南部中心/林俊明、陳芷萍 台南市報導

台南有騎士行經立賢路一段時,遇到有行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於是緊急煞車,禮讓行人,不料後方機車沒注意到,直接撞上,導致騎士和乘客慘摔受傷。騎士把影片po網,問「這算誰的錯?」引發網友議論,有人認為後車沒有注意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有錯;但也有人認為前車在路中央隨意停車,才是車禍主因,還有人說,包括行人,三個人都有錯。

婦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機車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機車追撞。(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騎士行經台南市立賢路,發現右側有一名婦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立即緊急煞車,沒想到下一秒,後方機車直接撞上來。騎士和後座乘客當場慘摔受傷,還好傷勢不嚴重。事後騎士把這段影片po網,要大家評評理「這算誰的錯?」

眾的意見分歧,有人認為是前車的錯,也有人認為是後車的錯。一位民眾表示,「後車沒有保持煞車距離才會撞到,所以是後車的錯。」,另一位則說,「前面騎車的駕駛是有點反應過度,如果是我的話應該就閃過去了,後面追撞的就應該沒有保持煞車距離吧。」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第一台機車肇責可能會比較大一點,因為他是隨意停車,在沒有斑馬線的路上隨意停車,為了要禮讓行人而造成後面的追撞。」就連試圖過馬路的婦人有沒有錯,也是各有看法。「沒有走斑馬線應該她的錯,但沒有過線就有點尷尬」、「行人的話她本身她還沒出馬路,她這樣不算錯啊」。

婦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機車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機車追撞。(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網友討論熱烈,大家也好奇警方又是怎麼看?台南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楊力行表示,駕駛人行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有關行人肇事責任部份,由本分局調閱檢視相關,影像資料之後再釐清。

誰對誰錯,警方也沒有給出正確答案。只能提醒行人,若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貪圖方便不走斑馬線而直接穿越馬路,可開罰500元。而機車行駛巷弄應減速慢行,以防有突發狀況,能夠及時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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