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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誤導】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誤導描述

MyGoPen

發布於 2021年10月29日05:49

網傳「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的連結訊息。事實上網傳連結為 2010 年的新聞,另外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數量低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刑之標準,同樣須接受處罰,並無合法免罰之情形,網傳貼文內容為誤導描述。

高雄某高職夜校全班集體吸毒事件?放寬校園持毒?

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是什麼時候的事件? 

根據原始附上的連結,這是在 2010/4/23《自由時報》的報導,描述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 30 人涉毒的事件。 

按新聞內容關鍵字以及 2010 年 4 月的新聞,可以找到如《華視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相關媒體的報導內容,高雄市某高職一班 40 名學生裡有 30 個學生吸毒的情況。 

因此這是發生在 2010 年的事件,網傳新聞連結也並非近期新聞媒體報導

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說法? 

過去 MyGoPen 發布過關於「校園可擁有5克毒品攜毒免罰」的查證報告,在 2019 年流傳「校園攜毒免罰」、「校園內可以擁有5克的毒品,才被視同販毒」的訊息,甚至出現 50 克毒品的各種變形版本謠言。 

當時立法院於 2019/12/17 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5 公克以上者可處有期徒刑。 

另外法務部對此也有做出解釋,對於無正當理由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應處以1萬元至5萬元之罰鍰,並須接受4-8小時之毒品危害講習,是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數量低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刑之標準,亦須接受上開處罰,並無免罰之情形

後續教育部也有對此議題設計圖表解釋說明:

因此網傳貼文為誤導的描述,與實際狀況不符。 

延伸閱讀: - 【誤導】校園可擁有5克毒品攜毒免罰?當心謠言改編各種版本

 

查看原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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