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案做出暫時處分裁決,下周二(6日)將進行言詞辯論庭。國民黨智庫今天(2日)上午邀請各界法學者分析國會與司法界線,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出席短講,痛批憲法法庭引用過時的釋字第325號解釋,作為國會調查權修法條文暫時處分理由,是非常荒謬、民主倒退的事情。蘇也諷道,總統府主張總統國情報告即時詢答被裁決暫時處分,總統賴清德就可以不用去國會進行報告,「這根本是欺騙社會的說法!把競選時期的承諾都當放屁!」
國民黨智庫與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共同主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座談會,邀請各界法學者出席分析此次國會改革釋憲案。蘇煥智作為特別來賓,首先針對總統國情報告修法條文表示,在大法官裁決國會改革修法案暫時處分後,總統府就說賴清德不去立法院報告,這是欺騙社會的說法,因為在修正案被凍結之前,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國會本就有權邀請總統到國會進行報告。
蘇煥智痛批,國會這次有意邀請賴清德進行國情報告,賴卻以大法官暫時處分為由拒絕,完全搞錯依據,把競選時期講的話當成放屁一樣。蘇也指出,根據大法官暫時處分條文理由書來看,凍結國會調查權的依據竟是用1993年的釋字第325號,「但在2004年,釋字第585號解釋就已經明文承認國會有調查權,大法官還用過時的325號來做為暫時處分的依據,這是非常荒謬、民主倒退的事情!」
蘇煥智諷道,現在已經進入全面資訊社會的年代,整個社會進步、產業發展都跟政府資訊有極大關聯,甚至訂定了《政府資訊公開法》,將政府資訊公開給全民大眾都可以閱覽,「現在大法官裁決觀念竟還停留在1993年,不只違反政府資訊公開原則,也凸顯憲法法庭就是要架空國會調查權,讓國會調查更加困難!」
「國會調查權是為了立法院立法、修法、審查預算和決算的附屬權限,只要以法律明文規範,就可以在合理範圍之內行使。」世新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淑芳指出,分析此次國會改革釋憲案前,應先釐清立法院調查權範圍有多大、行使的方法有哪些、機關不配合的強制手段等。陳表示,根據釋字第585號解釋,國會本來就有調查權,只要以法律明文規範,就可以規定國會跟人民的關係,也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處以不配合的罰鍰,並不是憲法所不容許的制度。
留言 13
馮天駿
台灣是犯罪天堂鬼島,治安敗壞,詐騙王國,黑道治國,該死的恐龍法官常輕判緩刑,交保假釋,可教化。
08月03日04:24
黃順榮
背骨過氣政客又亂吠了。
08月03日03:15
江清福
輕言寡諾,不配為國之長。
08月03日02:52
陳榮煌
叛徒放狗屁!
08月03日02:26
侯泰安
這個黨掌握國家機器廢話太多現在的台灣只有骯髒的民進黨他們張嘴就來想怎麼造謠抹黑都可以,他們控制媒體帶風向又製造新聞想怎麼編就怎麼編,又控制國家機器根本不會查他們的不法行為,每個人都大膽的幹反正不會有事。民進黨強烈想要教會全台灣人睜眼說瞎話和不要臉天下無敵!你們學會沒有要不然他們會天天演一直演喔!
08月03日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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