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案律師將提再議 2方式協助賴母繼承全部遺產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5億高中生墜樓案,認定被告夏姓配偶找賴姓高中生同婚,動機是為謀取其名下財產的支配及處分權,並無結婚真意,但查無殺人事證,依偽造文書罪將夏男起訴。對此,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遺憾,後續將針對調查未完盡的部分聲請再議。至於夏男被訴偽造文書罪,許哲維說,若判決有罪對民事婚姻無效之訴有很大幫助,將以2方式全力協助賴母完整繼承兒子遺產。
許哲維表示,檢察官排除賴男生前遭下毒,但已請教過法醫高大成,認為人體血液總共有3500cc,但氯化鉀致死量只需要5至20cc,本來就測不出血液濃度中的鉀離子會超標;他曾聲請做心臟切片、皮膚針孔附近皮膚切片檢驗,若傷口附近鉀離子超標,很明顯一定跟氯化鉀有關,但檢方僅以血液驗不出來就說一定沒有施打藥物,這部分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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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不明針孔,許哲維說,檢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看不出來救護人員到底在賴男的哪一隻手打針,護理師在筆錄中說的並非右手針孔是她打的,而是說右手針孔是誰打的她沒辦法確定,因此他認為無法完全排除遭施打藥物的可能。
至於夏姓配偶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許哲維則對檢方表示感謝,他說,家屬已對夏男提起民事婚姻無效之訴,未來法院若判決夏男偽造文書罪確定,民事婚姻無效成立的可能性就很高,夏男將無法繼承遺產,賴男將成為兒子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許哲維說,依照內政部87年頒布的行政命令,只要賴母在繼承開始後3年內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她即可依此繼承;若賴母仍為外國籍或無國籍者,她仍可完整繼承,但必須依照土地法在取得不動產3年內處分該不動產。
許哲維護,如果賴母均不符合上述2種條件,最後只能適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居民繼承財產有200萬元的限制,但律師會盡力協助家屬完整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