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破獲市價百億走私毒品案 情節宛如港片「門徒」
屏東地檢署今天宣布破獲查緝漁船走私毒品案,共起出約一噸左右的海洛因、安非他命毒品,份量可供3千4百餘萬次吸食,市值更是高達百億元。此外,本次私毒品案更是罕見溯源至最上層,將跨東南亞於金三角毒品買賣的黃姓主嫌逮捕,案情宛如港片「門徒」,就連主嫌為了購毒向當地叛軍接洽的情節也極其相似。
據了解,買載毒品的東港籍「滿聖財86號」漁船,3月30日從屏東鹽埔漁港出海,先是前往越南附近的海域,隨後又折返至菲律賓外海載運毒品,直到眼見時機成熟,海巡與檢警在4月12日凌晨持搜索票,從恆春後壁湖漁港出海,於鵝鑾鼻南方96浬海域,攔截「滿聖財86號」漁船,隨後押返東港漁港進行搜索。
搜索的過程中,檢警遲遲未能找到毒品,耗費將近15個小時,透過緝毒犬與各項檢測方式,才從漁船船尾的暗艙起出,1020塊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重達395公斤,以及600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重達約645公斤,共計1040公斤。
本次查緝共溯源4個層級,分別從第一層的運毒黃姓船長及4名船員;第二層的負責漁船交通仲介陳姓夫婦;接著,第三層則負責毒品媒介貨源,以及陸上運輸的陳姓男子,最後才又第四層黃姓主嫌在緬甸透過金三角進行毒品交易。
由於黃主嫌為了躲避查緝,設下各種斷點,讓負責運毒的船員與仲介以綽號相稱,不知道主嫌真實身分,甚至不知道毒品媒介對象與主嫌的真實姓名。就連聯繫方式,都透過網路電話,或購買由國外加密的手機,且使用完不僅會馬上刪除訊息,甚至還會直接毀壞或丟棄手機。
檢警破獲前三層案件後,為防止主嫌串供、滅證或偷渡出境,因此檢警跟時間賽跑,透過各項情資,最後才在今年6月8日在屏東縣恆春鎮將黃姓主嫌查緝到案。將黃姓主嫌為首的8人起訴,交由法院裁定羈押。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鍾佩宇表示,本次查緝過程,猶如電影「門徒」的情節,該名主嫌從事毒品貿易風光10多年,甚至還能直接到東南亞金三角與當地的叛軍、毒梟進行毒品交易,所幸這次查緝過程中,與時間賽跑,不僅沒有一絲錯誤與懈怠,才能破獲如此大宗的毒品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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