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兇殘殺人案嫌犯陳世峰一審判死刑
彰化社頭鄉去年發生民宅兇殺案,蕭姓男子身中三十多刀、傷重身亡;全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將兇嫌陳世峰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嫌犯殺人手段兇殘,犯後毫無悔意,依法判處死刑,全案還可上訴。
(李河錫報導)
104年十一月間,彰化社頭鄉發生民宅兇殺命案,獨居的蕭姓男子在自家門口倒臥在血泊中,經檢警相驗,發現死者身中三十多刀,光是頸部就有十多處,警方迅速將涉有重嫌與死者熟識的兇嫌陳市峰逮捕到案,經彰化地檢署展開偵辦陳嫌在偵、審過程中,幾乎毫無悔意,辯稱檢警所調的監視錄影資料不全、扣得生物跡證遭到污染、甚至質疑檢方誤判;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全案經檢方一一補足證據後,在今年三月間將陳世峰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認為被告手段相當兇殘,犯案後又毫無悔意,因此也建請院方求處極刑。
全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同檢方的見解,的確發現兇嫌陳世峰,以刀械砍殺被害者頭頸部,導致持續出血休克死亡,應可急救卻見死不救,事後又沒有悔意,因此一審判處死刑;全案則還可以提起上訴。(翻攝: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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