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崩潰!國道被同1車檢舉33次違規 駕駛喊冤「遭逼車緊跟」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4月24日11:05 • 發布於 2021年04月24日10:12
小客車邱姓駕駛行駛國道70多公里路程中,被後方同一車輛檢舉接續33次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共裁罰9萬9千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稱是遭後方車緊跟逼車,才一路迅速變換車道想要擺脫對方。圖為逼車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江志雄翻攝,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小客車邱姓駕駛,於行駛國道70多公里路程中,被後方同一車輛檢舉接續33次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吃上33張紅單,共裁罰9萬9千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稱是遭後方車緊跟逼車,才一路迅速變換車道想要擺脫對方,希望撤銷罰單。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舉發程序於法並無不合,但依憲法比例原則及「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的連續舉發規定,判決撤銷27張罰單。

邱姓駕駛於去年7月13日上午11點10分許從國道3號苑裡交流道北上,於國3北向100公里轉國道1號繼續行駛,於11點45分許到新竹縣湖口交流道附近路段。他於此段70多公里的路程期間變換車道時,方向燈沒有「打好打滿」,僅閃個2、3次或車身尚未完全進入車道時就關閉,被後方同一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錄下多達33次違規,向警方檢舉。

警方檢視檢舉影像後,認為邱姓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未依規定變換車道33次,依次開單告發,由監理站裁罰每張3千元,共計9萬9千元。

邱姓駕駛稱,他上苑裡交流道後,發現該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緊跟著他,他有試圖減速禮讓或加速拉開車距,但對方仍緊逼在後,只好以變換車道的方式欲擺脫。不過,他在變換車道之後,對方雖有短暫保持安全距離行駛,但在短短幾秒內又跟上繼續緊隨。

邱姓駕駛稱,他察覺對方不尋常的行徑,情緒緊繃,急欲擺脫其糾纏,且考慮到倘若未及時變換車道,可能會因車距過度靠近而釀成更嚴重的後果,才會不斷迅速變換車道。

不過,法官審閱檢舉影像後,認為邱姓駕駛有違規事實,且此案舉發程序於法並無不合,但依憲法比例原則及「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的連續舉發規定,判決撤銷其中27張罰單。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舉發程序於法並無不合,但依憲法比例原則及「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連續舉發規定,判決撤銷27張罰單。(記者彭健禮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嘉義水上犬隻繁殖場遭爆黑心養殖 63隻品種犬全數沒入

民視新聞網
02

駭人!桃園18歲小媽媽「廁所產子、公園埋嬰」

太報
03

9億CEO與美甲師雙屍案偵結!22歲富家女遭起訴卻「免背過失致死」 關鍵原因曝

鏡報
04

警察提離職繳回假槍彈 保二報請北檢偵辦

自由電子報
05

國軍「少年賭神」?服役期間營區玩娛樂城 下注賭21點獲利1.6倍...上兵下場曝光

鏡報
06

王定宇惹錯人事情大條了?他:看這件事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87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