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女子出國念碩士33年無音訊 家人聲請死亡宣告被法官駁回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11日17:08 • 發布於 06月11日11:46

洪姓女子33年前赴美攻讀碩士,隨即音訊全無,父母近年相繼過世後,因已找不到洪女,其他家人無法辦理繼承,因此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不過彰化地方法院認為,洪女當年是有目的性的離去,自難僅因她未與親屬聯絡,就認定她失蹤生死不明,因此駁回死亡宣告聲請。

洪女當年25歲時赴美攻讀碩士,弟弟說,洪女出國後就未再與父母聯繫,父母後來賣掉台北房子,舉家移居到彰化縣,母親也替姐姐遷移戶籍,後來洪父去世時,弟弟問母親要不要聯繫洪女,洪母說找不到女兒了,而洪母也於2024去世,因留有數筆存款,卻因找不到洪女,家人無法辦理繼承。

家人也向北斗派出所申報失蹤人口,但因洪女已出境滿2年未有入境紀錄,且戶籍已遷出,而無法受理。家人認為她生死不明已逾33年,因此向法院聲請對洪女做死亡宣告。

法官指出,死亡宣告影響失蹤人權利甚鉅,故法院應審慎認定,倘係單純出境,或未與特定人保持聯繫,在無其他佐證情況下,尚難認定失蹤。

法院也查詢戶籍資料、勞健保投保資料、健保就診就醫紀錄,查出洪女確實自1991年8月出境後,即未再有入境紀錄或其他行蹤資料,其戶籍資料則註記「遷出國外」,生活居住重心非在我國境內事實,洪女現年58歲當年前往美國留學攻讀碩士,是有目的性的離去,而非去向不明,聲請人也不明瞭洪女未與家人聯繫原因,自難僅因洪女未與親屬聯絡,即論斷其是失蹤生死不明,因此駁回死亡宣告聲請。

律師鄭智文表示,雖法院駁回死亡宣告,家人仍可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遺產,並得依民法第1151條、第1164條等規定向法院請求就繼承遺產進行分割,即分割遺產訴訟,如為同順序的繼承人,依民法第1141條規定,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洪姓女子33年前赴美攻讀碩士,隨即音訊全無,家人聲請死亡宣告,否則難以辦理繼承遺產,不過被法院駁回。記者林宛諭/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中山誠品南西驚見「恐嚇紙條」! 英文寫下:將殺害更多人

TVBS
02

陳幸妤「私下真面目」牙醫學弟說了!超反差特質曝光

民視新聞網
03

人死了才翻盤!新竹男2婚妻為遺產驗DNA…揭「超綠真相」婚生子非親生

三立新聞網
04

家人是北捷隨機殺人犯!哥哥「手寫信」隻字未提弟弟…署名讓17萬人看哭

三立新聞網
05

獨家/警查獲「張文最重要iPad」! 竟一插破密套件就斷開

EBC 東森新聞
06

「柚子醫師」女兒傳遭男同學踹頭重傷 當事家長:嬉戲中發生意外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