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徵才加註「這3字」被罰30萬 咖啡廳老闆不服上訴下場曝

上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25日04:13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5日03:03 • 上報快訊/施佳序
高雄某咖啡廳因招募廣告註明「限女性」遭罰30萬。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雄一家資本額10萬元的咖啡廳,去年在徵才廣告上,註明「限女性」等字樣,遭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30萬。謝姓老闆主張不知違法、裁罰違反比例原則,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謝男為大學畢業,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應有一定了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高雄市勞工局2021年3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某咖啡廳招募廣告上,寫著「誠徵工作伙伴(限女性)」等字樣,疑有性別歧視嫌疑,經稽查人員調查,認定謝姓老闆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提請高雄市就業歧視評議會審議。經決議,本案性別歧視成立,高雄市府勞工局也依此,認為謝男違法事實明確,對謝男開出30萬罰鍰,並公布謝男姓名。

3個字遭罰30萬元,謝男不服,提起上訴。謝男主張,其他相似的性別工作平等案件,處分機關均會衡量處分人的營業規模和資力,核其應受責難程度尚非重大,請求應減輕該部分處罰,謝男強調,他非大型企業、小本經營,不熟悉法律規範,即便裁處金額已是規定最低30萬,仍對他造成嚴重負擔,有違比例原則。

謝男指出,他未參加開業相關講座訓練,無法得知刊登「限女性」的徵才廣告已違法,重申自己對違法性認知極為薄弱,且此次違章情事,屬極輕微損害,所生影響輕微,應符合減輕裁罰規定。

最高行政法院則說明,依《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行為人因「不知法規存在」才適用,代表不知其行為,違反法規所禁止、誡命等,才適用相關法律條文。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和性別平等教育法實行多年,經政府機關、學校單位等長年宣導,具有大學學歷的謝男,縱使無法明確知曉法律內容,但對雇主不得對勞工有性別歧視等行為,應具有違法性認識,因此,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此案不符減輕處罰相關要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熱門點閱:國光女神臉書PO柬埔寨「超讚徵人條件」成箭靶 本人親曝真實工作內容) (熱門點閱:飲料店員工偷4杯酸奶飲料被索賠20萬 法官幫他減刑判3月)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中捷「長髮哥」自嘲舊文遭誤認蹭熱度 網驚覺真相:請向勇者道歉

三立新聞網
02

東京母子4口滅門案驚人發展!媽媽名下租屋處赫見第5屍

太報
03

張文還有第3波攻擊?聖誕節預訂3天住宿 地點曝光

EBC 東森新聞
04

心疼兒沒錢⋯金援82萬元還幫繳停車費!「孤狼張文」連一句話都不跟媽說

三立新聞網
05

張文3詭行曝 警設「孤狼專線」徵線索

EBC 東森新聞
06

宜蘭逆倫命案 39歲啃老男長期痛毆!病父「赤裸瘦成皮包骨」致死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