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組生前契約想轉手 被騙加碼342萬再買57組結局一場空
郭姓男子得知黃姓男子購買63組殯葬產品,向黃佯稱有買家在搜購生前契約,但1次要買120組,誘騙黃男再花342萬元,購買57組、每組6萬元的殯葬產品,被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刑8月,並以郭男認罪,承諾分期償還被害人共300萬元,宣告緩刑4年。
判決指出,郭男得知黃男持有某家公司的生前契約及琉璃骨灰罐提貨憑證等殯葬產品共63組,認為有機可乘,主動聯繫黃男,2017年2月21日到3月20日間某日,到桃園市黃男住處,向黃出示在聯合物業擔任課長名片,佯稱已找好轉賣生前契約買家,但買家打算大量收購,需達120套才願意1次收購。
郭還向黃誆稱,「其實我也想投資這個標的,但公司不允許業務員自己投資,所以我想私底下與你共同投資一半」等話,佯裝擬出資與黃共同投資,黄因而上當,同意與郭合資購買郭所屬公司發售,每組6萬元殯葬產品共57組,總額342萬元,陳出一半,開立面額171萬元支票。
郭男得手後,同年3月22日到4月7日間某日,又前往黃男住處,向黃佯稱:「投資遭老婆發現,老婆不讓投資」、「已找好買家,須湊足120套1次賣出」等話,黄仍誤信確有買家,又開立面額171萬元支票給郭男。這兩張支票分別在2017年3月23日、4月10日由不詳人士兌現,但郭並未依約將黄持有的120組殯葬產品售出,黄才知受騙。
黃男女兒報案,郭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跟黃說再買57組,價錢會比較優惠,是黃自願購買。他當時不想透過公司賣,而是用他個人名義來賣,利潤高一些,並不是邀黃共同投資。檢察官偵結認定犯行,依詐欺罪嫌起訴郭男。
法院審理時,郭男自白犯罪,並因黃男亡故,郭男與黃男全部繼承人的代表人黃女和解,郭男承諾以分期給付方式,共付黃女300萬元。法官審酌郭男犯後態度、沒有前科及犯罪動機和手段、自陳生活狀況等情狀,判刑8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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