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連署罷免「查水表」爭議延燒,花蓮檢調昨天大動作搜索花蓮市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回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的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與4名戶政人員訊問,全案經檢方複訊,認為明良臻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深夜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吳分別諭知20萬、30萬元交保,4名戶政人員則是2至3萬元交保。
公民團體「微光花蓮」上月3日遞交第1階段罷免提議書到中央選舉委員會後,地方5日陸續傳出民眾遭身穿縣府背心的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認為被「查水表」,中選會曾發函告直指此舉已違法,花蓮地檢署也因收到高檢署提供的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分案調查。
全案經檢方經函詢中選會、向縣選委會調取資料,及詢、訊問相關證人,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為縣選委會的權責,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認為明良臻等人涉嫌利用選委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機會,在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的個人資料,涉犯《個資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
花蓮檢調昨天上午8時許持搜索票到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戶人員訊問,全案除朝違反《個資法》偵辦外,也從中釐清是否有涉犯《選罷法》的嫌疑。
4名戶政人員昨天約在晚間5時許陸續被移到花蓮地檢署複訊,檢方約在晚間9時許,以涉嫌違反《選罷法》諭知2萬元到3萬元交保。
鍾威霆、吳俊毅分別在晚間8時許及9時許接受複訊,檢方深夜也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分別諭知20萬元及30萬元交保。
明良臻則在昨晚9時45分左右被送到地檢署,他神情略顯疲憊,且手上還拿著未食用的便當,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司法迫害」未回應,僅面帶微笑點頭致意,便進入署裡接受複訊。
據了解,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發後,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人員透過科技方式還原手機後,認為明良臻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有施壓、串證之虞,因此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預計今天下午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