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間,中配亞亞已經在遣返期限內、搭機離境,離開前她和家人緊緊相擁,相當掛心家人。雖然她被廢止依親居留許可,而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但 她 還是能夠依法,申請團聚或是探親,不限次數、最長能待6個月,至於31日前,中配恩綺跟小微,也得離台,若他們堅持不買機票離開,內政部該怎麼因應?一起了解。
就在遣返期限最後一天,亞亞抵達松山機場,現場有大批民眾守候,亞亞的三個小孩跟丈夫,也來送亞亞回中國,而在離境前,亞亞還不忘對鏡頭大喊冤!把握最後機會、重申立場,亞亞喊完話後,搭乘晚間8點45分的班機離開台灣,而她最掛心的還是在台家人。
她眼眶泛淚、相當不捨,留下三個小孩跟老公在台灣,但一家五口,還是能在台灣相見!亞亞被廢止「依親居留」許可。5年內不得再申請,但仍可以團聚或探親名義來台,一次申請、最長能待6個月,也沒有限制申請次數。
只要提出申請,移民署就會依法受理作准駁,也就是說,亞亞仍然有機會,回台灣LONG STAY!針對多位中國籍配偶,頻頻發表「武統」台灣言論,法務部不排除未來會立專法,但現在外界最關心的還是,同樣也被取消居留權,並限期在3月底離境的中配小微跟恩綺!
雖然小微直播說,會開心回中國,恩綺更被八炯爆料說,人已經在中國了,但若有中配被撤銷居留,在最後期限、不願離台,該怎麼辦!所謂的管理辦法,是按內政部「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第12條第一點,移民署會派員,戒護至機場、港口,監視其出國。
有抗拒出國或逃脫之虞者,移民署得派員,護送至應遣送之國家或地區!費用的部分,是由被遣返者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移民署也再度重申,小微、恩綺都必須,在3月31日前出境,屆時未出境,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堅定嚴正執法!
面對中國籍配偶、危及國安的「武力統一」言論,政府硬起來,針對台灣人持有中國身分證進度,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查察案例70幾例中,約有15人被取消戶籍!從總統賴清德定調中國為「境外敵對勢力」,內外都嚴查,也感受到政府的鐵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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